巴党发〔2018〕100号
中共巴音陶亥镇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镇党费收缴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行政村党总支、村民小组党支部,驻镇各企事业单位党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党费收缴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党费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专项督查整改的紧急通知》(乌党组办〔2018〕57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对全镇党费收缴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专项督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立督察组
镇党委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成专项督察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乔 利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副组长: 刘 东 镇纪委副书记
工作人员: 梁军平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吕 阳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侯车力莫格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丁 凯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时间安排
督察组拟于7月10日至7月31日对各行政村党总支、驻镇企事业党支部2017年以来的党费收缴工作和2016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开展全覆盖督查。
三、督查内容
(一)党费收缴工作
严格按照党费核定相关标准核定党员党费。重点是2017年以来,各党组织所辖党员党费核定台账,核查是否存在漏交、不交或降低标准少交党费的问题;整理2017年以来,党员花名册、交纳党费台账,每名党员交费数额清晰明了。
(二)发展党员工作。
严格执行中组部“5个阶段、25道程序”的工作流程发展党员,一是重点对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时,档案资料中是否存在标准不严、程序缺失、时间衔接不上、填写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核查;二是核查履行程序不严格的问题,党组织审批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是否召开会议集体讨论表决,是否存在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不到一年时就将其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情况;三是党员是否积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工作和有关问题,是否主动与党组织和培养人联系、交流;四是核查其它不符合规范程序的问题。
四、严肃整改
督察组汇总各村督查情况,梳理后形成督查报告,各行政村党总支、驻镇企事业党支部负责人要对照督查报告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督察组拟于2018年9月对各支部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镇党委将对不按要求认真整改的党组织负责人依规进行组织处理。
中共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委员会
2018年7月5日
中共巴音陶亥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