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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12-20     来源: 海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作者: 活力海南

海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1号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又值临近春节、冬奥会之际,按照12月7日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请各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广大群众务必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科学精准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好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将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持续做好国内中高风险来返我区人员管控

各镇(街道)要加大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我区人员的排查,从以上地区来返我区人员要及时向各镇(街道)报备,积极配合各镇(街道)开展工作。同时各企业要加大本行业的职工和从业人员排查力度,确保本行业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信息及时上报。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分类管控。

二、持续做好人、物、环境核酸检测

各医疗机构、药店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对所有发热患者和其他无发热的可疑患者,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购买“一退一止两抗”药品人员严格登记个人信息。从严做好冷链食品和物流快递行业管控,夯实商务、市场监督、邮政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责任,充分利用“蒙冷链”等平台作用,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物品、物流快递行业疫情防控,确保第一时间做到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追溯、人员全管理,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最大程度降低新冠病毒“由物传人”的风险。

对医疗机构、农贸市场、快递外卖、商场超市、培训机构、托幼机构和学校、冷链食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销售等场所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方案(第三版)》《乌海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方案(第三版)》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或抽查。

三、持续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

夯实各类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对防控措施不利的单位,予以警告直至关停,待整改到位后,再予以复工和开放。

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疫情防控责任,常态化做好值班值守、出入登记、查验健康码和消毒消杀工作。公共交通工具、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影院剧院、娱乐场所、网吧、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体育场馆等人群密集场所,要落实“戴口罩、逐人逐次扫码测温、核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

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制度,落实缺课、缺勤登记制度,师生做好自我防护。各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假期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掌握学生返家时间和交通方式等信息,做到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

各类会议、展会、考试、培训等活动,最大限度压缩线下活动规模,原则上不邀请发生疫情的省(区市)代表参加。确需举办线下活动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程序向指挥部报备后方可举办。

四、持续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

全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对所有就诊患者进行风险地区旅居史问询,发现有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做好流行病学问诊、病人基本信息登记和报告。对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腹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要闭环引导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发热门诊要对所有就诊患者进行核酸检测并全程闭环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特别是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不得常规诊治可疑患者。

五、持续加强农区和城区管控

进一步加强农区和基层社区疫情防控,持续夯实“三级包保”制度,实行县级领导包镇(街道)、镇(街道)干部包行政村(社区)、行政村(社区)干部包户。完善“五包一”制度,由镇(街道)干部、社区网格员、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等共同负责落实社区防控措施。各“五包一”工作队要提前摸清社区(村)人员底数,做好核酸筛查、流调溯源、健康监测、服务保障等工作准备。一旦发生聚集性疫情后,要立即组织辖区“五包一”工作队伍下沉社区(村)开展相关防控工作。

农区要按照“村(社区)报告、镇(街道)采样、区检测”要求,对重点地区来返人员、可疑患者等做到应检尽检。要加强对农村红白喜事的管理,督促群众提前报备,加强对参与人员的排查和健康管理。

六、持续加强疫苗接种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措施,广大居民要积极响应,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凡是在5月31日前接种两针次满6个月群众及6月1日后接种两针次满6个月的9类重点人员(1.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2.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3.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4.面临较高的境外疫情风险的边境口岸工作人员;5.医疗卫生人员;6.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社区工作者;7.物品、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8.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的工作人员;9.其他需要紧急接种人员),及时接种加强针疫苗。凡3-11岁儿童未接种的,家长应及时带孩子接种疫苗。各镇(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60岁以上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号召老年人积极行动起来,争做“全民接种”示范者、“应接尽接”推动者,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七、持续做好个人防护

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坚持“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前往空间密闭、人群聚集、通风较差的场所;在医院、车站、商场、农贸市场等人员流动性大、相对密闭的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咳嗽、发烧等症状,要及时就诊;提醒群众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接触史的第一时间主动报告,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履行好个人防控义务。

海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