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6号

发布时间: 2022-05-20     来源: 魅力巴音陶亥     作者: 魅力巴音陶亥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6号 


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市指挥部决定对管控措施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对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辽宁省、河南省有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地区(省以地级市为单位,直辖市全域)来(返)我市人员(含途经),不再执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已隔离人员核酸检测3次阴性后解除隔离。


二、对发生1例以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县(市、区、旗和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我市人员(不包括中高风险地区),一律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三、本通告未尽事宜仍按照第15号通告执行。对国内重点省份返回人员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变化随时进行调整。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