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多地出现诸如“众合天下”“权行普惠”“中盛汇通”等所谓“解债机构”,以提供“债事服务”为名,以化解债务纠纷为由,收取高额服务费,骗取债权人、债务人钱财,涉嫌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乌海市处非办提醒广大市民,要保持警惕,防止落入披着“解债服务”名义外皮的非法集资陷阱。
以“解债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典型的作案手法为:不法分子向“客户”提供债权债务抵消、托管、整合、化解、实物兑换等服务为名,承诺将“客户”手中的债权债务转化为持续现金流并定期返还收益,诱使“客户”缴纳咨询费、保证金或者“投资入股”等。通常具有“画饼”“利诱”“造势”三个特点。
所谓“画饼”,就是指有关“解债机构”宣称可以在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搭建服务平台,甚至能够有效化解法院难以执行的呆坏账,承诺在收取债权人的咨询服务费、债务人的履约保证金后,通过现金分期、以物抵债等方式,可以实现债权清收、债务代偿。实际上,所谓的“解债机构”通常不审查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也不采取实质性的解债措施,本质上是以“解债”之名行“诈骗”之实。
“利诱”,则是谎称市民若缴纳债权金额20%—60%的费用后,即可获得债权本金甚至还可获得利息,或者获得对应价值的实物。实际上,有关“解债机构”主要是靠拆东墙补西墙维系,本质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所谓的“以物抵债”主要是靠虚抬抵债物品的价格,本质上有关抵债物品的价值极低,有的还设置层级奖励机制,诱使投资加盟、发展会员。解债申请人容易陷入“庞氏骗局”且受到“二次伤害”。一旦资金链断裂,解债申请人不仅债权本金没有着落,而且交纳的解债资金还可能血本无归。
“造势”,则是有关“解债机构”通常会以“具有央企、国企背景”“提供等额资产保障”为噱头,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虚假宣传。有的甚至仿冒金融机构设立线上网站、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线下实体经营网点,以误导公众、快速扩张。这类所谓“解债机构”往往未获得金融管理部门审批许可,不是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只是一般市场主体。同时,由于其运营模式违背市场经济规律,资金链极易断裂,很有可能是“庞氏骗局”,往往使解债申请人血本无归。
乌海市处非办提醒广大市民,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近日发现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特别是“解债服务”的线索,可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市、区处非办或公安局举报。
举报方式
乌海市处非办:0473-3998915
邮箱:whsjr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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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区处非办:0473-402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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