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态调整来(返)乌人员
管控措施的公告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现将来(返)乌人员管控措施公告如下:
一、关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乌人员管控措施
(一)高风险地区: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北京市昌平区。
管控措施:来(返)乌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
(二)中风险地区:内蒙古阿拉善盟阿左旗、内蒙古二连浩特市,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管控措施:来(返)乌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
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来(返)乌人员未满14天的,集中隔离至14天,并主动报备社区、接受核酸检测和相应健康管理。
二、关于重点地区来(返)乌人员管控措施
10月2日:内蒙古阿拉善盟阿右旗;
10月15日:新疆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
10月15日: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
10月17日:甘肃省张掖市和嘉峪关市;
10月17日:陕西省西安市;
10月18日:宁夏吴忠市;
10月19日:河北邢台市信都区;
10月20日:湖北天门市;
10月20日: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
10月21日:河北保定市莲池区;
10月22日:甘肃省陇南市;
10月23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上述地区对应时间以来,来(返)乌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乌海流动,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在抵乌当日第一时间做核酸检测,并主动向社区、酒店、单位报备。
随着国内疫情发生变化,各区指挥部要适时动态调整疫情管控措施,不得擅自更改、加码管控措施。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