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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区加强村干部监督约束,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发布时间: 2022-05-23     来源: 先锋海南     作者:

海南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揭榜领题”工作部署要求,把加大村干部权力监督、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提升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通过构建常态化、立体式、全方位的长效监督约束机制,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扎好制度建设“篱笆墙”。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制度,持续加强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区委组织部对任职、培养、教育实行“一人一档一册”。制定了村“两委”班子权责清单,明确了村干部民生服务、财务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等11项权力责任内容,做到权责明确、各负其责。同时,紧盯日常,建立村干部日常考核监督机制,区、镇两级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的形式,对村干部在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各项制度开展督查,根据督查检查结果对不胜任、不合格、不称职的及时进行处置,切实推动村干部“头雁队伍”整体优化提升。
念好权力运行“紧箍咒”。着力推动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全区配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29人,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下,进一步增强了对村级财务活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工作效能、作风建设的民主监督。抓实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两委”班子重要会议要求,定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工作情况,积极发挥“前哨”作用。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确保村级事务决策实现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通报。加大“三务”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村干部每年就承诺目标和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向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述职,接受党员、村民的监督评议。
敲好资金使用“警示钟”。全面实行“村账镇管”制度,各镇(街道)分别制定了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实现村级“三资”管理的提级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严格执行联审联签制,对村级财务支出和财务公开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管好用好村级每一笔资金。严格执行好村“两委”一肩挑人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在全面清理核查村组集体资产的基础上,围绕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各类工程项目等重点进行审计,确保村级资金使用得当、管理到位、监督有效。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乌海市海南区委员会组织部

机构地址:乌海市海南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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