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南区聚焦基层党建“三强三优”工程和“揭榜领题”重点任务,以破解村干部待遇保障低、信心不足等问题为着力点,制定出台《村干部报酬待遇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区实行村干部“三定一提”薪酬体系,通过定岗位、定职责、定薪酬,提福利,激励村干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
定岗位,明确干部层级结构。聚焦锻造一支能挑大梁、能承重压、能抗重担的村干部队伍,结合区域实际,在“三定一体”薪酬体系中,将村干部岗位按村书记、主任“一肩挑”人员、村党组织副书记、其他“两委”成员和村民小组书记、小组长划分,即“一肩挑岗”“副书记岗”“委员岗”“村组干部岗”4类,确保各层级村干部岗位设置明确、结构安排合理、作用发挥较好。为进一步树立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作的鲜明导向,在明确村干部岗位划分的基础上,结合基层实际,特别设置“副书记岗”,突出行政村党组织副书记作用发挥,提振村干部队伍“领头雁”的精气神,让干事者更有干劲、有为者得到重用。
定薪酬,激活干事创业动能。按照“标准明确、定档清楚、设置科学、津补适宜”的原则,对“一肩挑岗”“副书记岗”“委员岗”“村组干部岗”逐级制定薪酬待遇标准,享受基本报酬、岗位报酬、绩效报酬、兼职报酬和退养补贴5项待遇。原则上“一肩挑岗”干部年收入达到5.8万元,“副书记岗”干部年收入达到4.6万元,“委员岗”干部年收入达到3.1万元,“村组干部岗”人员年收入达到2.1万元,大学生村干部最低参照“副书记岗”待遇落实,同时享受各项福利补贴。财政每年投入预算资金240余万元,为村干部待遇“保驾护航”,切实解决收入较低、动力不足的问题,让村干部干事创业既有劲头又有奔头。
定职责,发挥以考促干作用。各镇、街道,各村根据村干部职责范围,制定村“两委”班子和村组干部权责清单,规定了村干部权力责任11项45方面内容,明确村书记主抓党建引领村级建设全面工作,副书记重点做好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其他“两委”具体负责农村基层党建、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各领域重点工作,村组干部重点服务好村民、协调好村组事务,确保基层稳定。同时,围绕村干部工作实绩,聚焦纪律执行情况,结合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开展好绩效考核工作,确保考实评准。注重将考核结果与绩效报酬挂钩,将确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按一定比例发放绩效工资。切实把敢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村干部激励起来,让不研究、不落实、不作为的村干部等不起、坐不住,使讲担当、重担当、乐担当蔚然成风。
提福利,点亮基层关怀微光。在提高村干部薪酬待遇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村干部福利保障。各镇、街道统筹列支一定的福利性费用,让村干部感受到关怀和温暖,提升职业认同度,增强村干部获得感、幸福感。参照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标准为村干部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最高享受100余万元的保险额度,让村干部人身安全有保障、干事创业无忧虑。鼓励镇、街道和各村探索实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激励制度,拿出村集体经济收入较上年增长的部分资金,表彰奖励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行政村干部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负责人。同时,积极落实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制度,鼓励村干部通过各类考试入编,特别优秀的将提拔进入镇、街道党政班子,让有为者有位,发挥提拔一个、带动一批的示范效应,激励村干部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