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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践与启示

发布时间: 2023-01-31     来源: 乌海党建     作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执行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加以推进,修订出台《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两项法规”),有力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使其成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一把利器。“两项法规”实施以来,乌海市委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严格制度落实,深化标本兼治,坚持解决不愿报、不会报与严厉查处一体推进,久久为功、持续发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如实报告率稳步提升。

      一、工作实践

    (一)在政治站位上持续提高,把强化组织领导贯穿始终。是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对党忠不忠诚、老不老实的具体体现。市委把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重要体现,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每年年初召开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传达学习和研究部署,市委书记带头执行、做好表率,开展签订《提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质量承诺书》活动,向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领导干部释放出“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的强烈信号。市委组织部作为具体执行部门,牢牢把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规律和特点,把纪律和规矩贯穿始终,抓细抓实安排部署、集中填报、抽查核实和认定处理等各环节工作。各级党委(党组)充分发挥领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以做到“两个维护”和对党忠诚老实的政治自觉如实填报个人事项,以报告的真实度体现忠诚度。

    (二)在法规学习上久久为功,把强化培训指导贯穿始终。知行合一,知是行之始。市委组织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在解读宣传培训政策规定上持续发力,坚持共性辅导和个性解答相结合,最大限度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共性辅导以“分班培训”“重点指导”的形式,做到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意义、政策规定、及时报告事项、易错易漏点、不如实报告的后果和纪律“五个讲清楚”。个性解答以现场答疑、发函提醒的形式,做到个性问题必答、错漏事项必返、模糊事项必核。对首次填报的领导干部,采取“点对点”“一对一”精准辅导方式,在划出纪律底线要求的基础上,把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作为任职“第一课”,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扣好为官从政第一粒扣子,走好为官从政第一步。

    (三)在工作举措上推陈出新,把强化审核把关贯穿始终。把功夫下在平时。向所有填报对象发放《易错易漏问题提醒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提醒函》,要求填报对象全部注册使用“移民局”“中国结算”等辅助查询工具,并将提醒函签字回执单和辅助工具查询截图单一并提交,有效防止因领导干部本人遗忘及与家属沟通不充分等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问题。建立“五级联审”工作机制,对报告表实行“填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初审、党委(党组)负责人签审、市委组织部复审、录入交叉联审、系统数据回审”。常态化组织开展以“一次集中学习”“一次警示教育”“一次知识测试”和“一次查询工具注册”为载体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党组)政治站位和广大领导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在查核认定上严实相济,把强化鲜明导向贯穿始终。市委组织部把严格执行“两项法规”、严格做好查核认定工作作为对干部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重要政治体现,从严从实、精细精准做好抽查核实和认定处理工作,严格执行“凡提必核”,严格按10%的比例随机抽查,审慎稳妥做好查核验证工作。对标对表“两项法规”、配套政策和案例选编,把握严与实的要求,对查核出的问题深入分析研判,查明主客观原因,实事求是进行认定,避免出现认定处理宽严不一、畸轻畸重和依规依纪处理不到位问题。对于填报不规范、错报漏报的,要求补报;对于查核不一致的,区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此外,加大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的力度,每年印发《年度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领导干部“瞒报非小事、说谎有代价”的意识明显提高。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市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越来越严格、各项制度举措越来越细致、领导干部对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态度也越来越重视,如实报告率有了大幅提升,但同时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个别党组织政治站位不够高,履行责任不到位。个别党委(党组)没有深刻认识到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在安排部署、学习宣传、组织填报、审核把关、压力传导方面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现象,没有将“两项法规”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以致部分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认识上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出现了由于组织不力、有关填报政策要求宣传贯彻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报告质量不高,影响了查核一致率。

    (二)个别领导干部思想不重视,填报不严肃、不认真、不细心。梳理我市2017年以来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和查核情况,出现漏报瞒报情形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类:一是领导干部态度上不够重视,理解政策要求不深入不全面、嫌麻烦或者未与家人做好沟通核实等原因,造成查核不一致。二是领导干部填报时心不在焉、粗心大意等原因发生的报告内容虽完整,但是填写不规范或者填写错误。例如,房产与车位合并填报;已经参加工作的独立生活的子女还按照共同生活子女进行填报;将基金错填在股票项目中等。三是由于时间久远、理解有偏差等原因造成漏报瞒报。例如,上一年度过期的因私出国(境)证件未填报;将投资型保险的累计投资金额错填为账户余额。四是由于各类辅助查询工具运用不到位造成漏报、瞒报。运用查询工具查询证件、投资型保险等有关情况时,不仅需要领导干部本人注册使用,同时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也要注册查询,个别领导干部家属存在推诿、不配合情况,有的是因为想当然认为自己肯定没有无需查询,还有的是因为注册账号太麻烦,不愿查询。

     (三)个别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掌握政策精准度不够。组织(人事)部门是落实具体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各个环节工作的关键部门。但是个别组织(人事)部门存在对政策规定学习研究不够深入、不够精准的问题,对年度集中填报和及时报告有关要求掌握的不够清晰、不够具体,组织填报、培训指导、审核把关作用发挥不到位。

     三、几点启示

    (一)领导重视是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定盘星”。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干部是带领人民群众战风险、渡难关的主心骨,是关键人中的关键。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充分发挥党委(党组)书记的火车头、领头羊的作用,以上率下,扎实推进。如,市委书记多次在常委会上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进行强调,特别是2022年年初,亲自组织与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签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承诺书活动后,各党委(党组)书记十分重视,相关副职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态度也大大转变。实践证明,在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中,无论是政策学习环节,还是组织填报环节,或是查核认定,只要是“一把手”重视的党组织,在各个环节推进就快、落实各项举措就实、领导干部的重视程度就高,一致率就高。因此,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高质量发展,需要“一把手”发挥关键作用,扩大“头雁效应”,稳住“定盘星”,牵住“牛鼻子”,以上率下,带动推动。

     (二)落实落细工作举措是推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推进器”。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要善于从工作推进中发现问题和规律,用普遍联系的、全面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观点观察事物,把握事物发展规律,推动工作见质见效。如,在提升培训方面,针对个别领导干部理解政策不到位的实际,我们改进培训方式,除了印发一些学习资料外,采取小班小灶的方式对领导干部进行精准培训,特别是首次报告的领导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不熟悉的实际,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培训,先讲纪律后讲政策再讲如何填报。实践证明,在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中,只要我们认真总结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处理好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关系,总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金点子”“小方子”,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防患未然。因此,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高质量发展,需要牢牢把握事物发展规律,通过综合施策,遏制“木桶效应”,拿出“推进器”,摆出“八卦阵”,守正创新,一体推进。

     (三)严格查核认定是推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查核认定领导干部是否如实报告涉及干部利益和权力行为紧密关联的16项家事、家产,关系着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和切身利益,这就要求在不折不扣地执行“两项法规”的基础上,更要把握好严与实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瞒报漏报认定。如,市委组织部部务会严格执行“两项法规”,公正公开处理好查核认定工作。又如,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多年前出售的房产,由于历史客观原因没有过户导致未报告,我们抽调专人深入街道社区、自然资源、干部邻里等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坚持实事求是,为干部澄清证明。实践证明,在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中,组织部门既要敢于“当包公”“唱黑脸”,又要“一把尺子量到底”,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让“瞒报非小事、说谎有代价”成为领导干部共识。因此,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高质量发展,需要牢牢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实事求是,阻断“破窗效应”,稳住“压舱石”,守住“高压线”,标本兼治,正风肃纪。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就是从严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抓手。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不仅是组织的事儿,更是干部个人的事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坚决做到“两项法规”执行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以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不断释放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在从严管党治吏中的作用和效能,永远吹响冲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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