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着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根据《乌海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8年全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乌党办发〔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党员教育培训,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党员、按需施教,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基层为主、上下联动,继承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北疆基层党组织固本工程”的深入实施,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从2014年起利用5年时间,对广大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进一步强化,优良作风进一步发扬,履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将强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培训内容
1.理想信念教育培训。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重点,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中国梦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道德、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引导党员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2.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和必修课,深入开展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史国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加强党的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党的纪律教育,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带头遵守工作和生活纪律,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深入开展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教育,引导党员带头学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树立法制意识。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的思想根源,引导党员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巩固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
3.党的路线方针和形势任务教育培训。围绕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时开展形式政策教育,深入解读重大方针政策,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疑释惑,引导党员切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帮助党员析事明理、凝聚共识。加强全面深化改革教育培训,激励广大党员切实增强改革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支持改革,自觉投身改革。紧紧围绕“富民强区”这一中心任务,引导党员干部理清思路,找准工作定位,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4.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针对党员职业、年龄、文化、心理特点的不同,分类开展各类知识特别是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帮助党员学习业务、掌握技能,更新观念、开阔眼界,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方向,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模式,深入开展符合党员实际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三、重点工作
1.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围绕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进基层治理法制化、提高联系服务群众能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等内容,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帮助基层党组织书记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着力点,提升推动科学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力争四年内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全部轮训一遍,累计时间一般不少于40学时。基层党组织换届后,要对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任职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集中轮训和任职培训,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2.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紧紧围绕提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服务群众意识,提升服务居民群众能力,增强社区工作业务水平,开展教育培新。鼓励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考取社会工作者资格,提高社会工作者占有比例,采取集中学习、专家讲学、经验交流、观摩展览、实地考察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轮训一次,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教育培训。紧紧围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以灵活多样、方便高效的方式开展岗位职责、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等内容的培训,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带头遵纪守法,发挥表率作用。具体培训工作要坚持分类指导、分层实施,规模较小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党员的教育培训、新任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党组织书记培训,由镇、街道、工业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规模较大的单位,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4.农区党员远程教育培训。利用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和远程教育中心站点,集中在农区党员中开展理想信念、政策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农村实用技术、致富技能等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党员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党员教育中心站点负责学习课件的播放、更新及维护工作。
5.大学生“村官”党员培训。着眼于培训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农区建设带头人,切实抓好大学生“村官”党员的培训。针对大学生“村官”党员缺乏社会实践经验和对农区情况相对不熟悉的实际,在培训内容和方式上突出实践性,采取党校集中培训、到先进农区实践培训、请优秀村干部传授经验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大学生“村官”党员上岗培训。签约期内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0学时。
6.新党员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主题活动等方式,在党员入党后一年内组织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围绕加强对新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特别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加强教育,引导新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做到从思想上入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体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实施。
7.流动党员教育培训。按照“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以轻便化、小型化、实用化的培训方式,实行流入地为主、流出地配合的联动培训机制,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规、生产经营技能、业务能力培训,各级党组织要着力解决流动党员管理难到位、活动难开展、作用难发挥等问题。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动党员的日常培训,流出地党组织负责流动党员的跟踪培训和返乡后的培训。
8.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结合城镇在就业培训、农区实用人才培训,开展党员实用技术、就业技能、种养殖技术、创业就业培训,使参加培训的党员特别是贫困党员了解创业就业政策,掌握一门以上技术技能,提高创业就业本领。具体培训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区农牧业局、科技局、民政局、人社局、扶贫办等部门密切配合。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党员创业就业技能示范培训班。
四、方法措施
1.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基层党组织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体制机制,构建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相符合,与“北疆基层党组织固本工程”相衔接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体系。加大基层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力度,为开展教育培训提供基本保障。加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建设和维护,搭建党员教育培训信息化平台。坚持需求导向,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提高教育培训实效。
2.改进教育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教育、脱产培训、集体学习、自主选学、个人自学等方式,运用课堂讲授、专题辅导、报告会、案例分析、现场观摩、交流研讨、结对帮学、音像教学等方法开展教育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传媒的作用,利用北疆先锋网、远程教育中心站点、《党旗飘飘》栏目、手机信息、网上论坛、QQ群、微信、微博等互动交流平台开展教育培训。坚持送教上门,聘请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典型代表、专家学者、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教育培训。
3.开发整合教学资源。结合实际,组织编写制作简明通俗、好学管用的党员教育培训教材。积极为党员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教材,在党员中广泛开展读书活动。坚持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定期为党员讲党课。建立党员教育培训讲师队伍,选聘党校和大中专院校教师、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先进模范人物、科技人员、技术骨干、优秀实用人才带头人等担任专兼职教师,注意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作用。
4.分领域开展教育培训。对农区党员,重点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带领群众致富、壮大集体经济、建设美丽乡村、维护农区稳定开展培训;对街道社区党员,重点围绕区域化党建、联系服务群众、化解社区矛盾、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开展培训;对机关党员,重点围绕创建“四型机关”,服务中心、服务改革、服务基层、改进作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开展培训;对国有企业党员,重点围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深化企业改革、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开展培训;对事业单位党员,重点围绕增强活力、提高绩效、促进发展、强化公共服务开展培训;对学校党员,重点围绕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促进学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开展教师党员培训,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开展学生党员培训;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重点围绕党的基本知识、科技知识、现代企业管理、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和业务骨干,把党员出资人和负责人培养成党建工作骨干。具体工作,由各镇党委和各街道、工业园党工委及各直属党委,每年分领域、分专题举办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指导和推动培训工作全面开展。
5.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选树一批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基础扎实、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党员满意的示范点和示范带头人,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通过以创促建、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党员教育培训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新经验新规律,探索完善新方法新手段,把示范点和示范带头人的要求逐步覆盖到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充分调动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牵头,纪检、宣传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督促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履行具体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职责,抓好各项教育培训任务的落实。
2.充分工作力量。落实好工作人员,配强工作力量,每个基层党组织都要确定专人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工作者培训,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好地推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
3.提升保障水平。建立稳定的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各基层党组织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多渠道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党员教育培训经费。
4.落实工作责任。各基层党组织每年要就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出安排,分类别、分专题组织实施,同时列入党建考核目标。各镇党委和各街道、工业园党工委及各直属党委,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教育培训取得实效。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各基层党组织每年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区委组织部每年将不定期抽查各基层党组织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对下级党组织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上级党组织要及时予以帮助解决。
中共乌海市海南区委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