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各街道、海南工业园党工委,区直机关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区有关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乌海市委组织部、乌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关于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做志愿者,为党增辉”主题活动实施方案》(乌海党组字〔2015〕2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此次活动。
一、党组织关系在我区的每名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都要到居住地社区报到,进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务必于7月底之前报到完毕;新入党的党员一个月内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在职党员因居住地变动变换报到社区,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和原社区党组织报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填写相应表格(见附件),需要单位留存的表格由社区确认盖章后,交由单位留存备查。对不在我区居住的党员,要回到现居住地社区进行报到,由当地社区签署意见后,交由党员所在单位留存备查。
二、各单位党组织要抓好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督促本单位党员干部经常深入社区认领岗位、开展工作,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建档造册。区属各党(工)委要通过不定期抽查、现场检查等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工作台帐,为区委实绩考核提供赋分依据,并将所属党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情况于12月15日之前上报区委组织部。此项工作区委组织部将纳入对各部门各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和书记抓党建考核目标体系。
附件:
1.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介绍信
2.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情况反馈表
4.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工作鉴定表
5.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个人鉴定表
6.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工作台账
7.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情况登记表
8.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开展“共驻共建”情况台账
中共乌海市海南区委组织部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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