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组织系统重点工作推进片会汇报材料
中共乌海市海南区委组织部
(2015年6月)
按照会议要求,现将乌海市海南区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选人用人8个专项整治三项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进展情况
(一)精心组织筹划,认真安排部署
在中央、自治区及乌海市安排部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后,我区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全区各县处级领导班子对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摆,共列出18个方面的具体表现。二是5月7日,区委召开常委会,认真学习传达了上级有关精神,研究讨论了《关于在全区县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随后又下发了《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学习研讨等相关事宜的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强调关键动作,强化责任落实,明确了领导干部讲党课、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双休日讲座、支部学习的内容、参加范围等相关要求,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紧抓实。三是于5月8日组织召开了全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区党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主要领导及县级领导所在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对我区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作了进一步的安排部署。
(二)认真落实“四个一”,切实抓好学习教育
一是围绕“三个讲清楚”要求,5月15日,区委书记在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范围内带头讲了专题党课,正式启动我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截至5月底,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法检两院、工业园区、人民医院8个单位26名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均在本单位全体人员、分管单位人员及引领单位等范围内讲授了专题党课。二是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安排部署,5月16日和5月30日,我区组织开展了《践行“三严三实”,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领导与传播》两期领导干部双休日视频讲座,全区县级领导干部、各常委所在部门、法检两院、工业园区、人民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讲座,对于不能按时参加双休日讲座的,区委组织部采取播放录像方式,选择适当时间组织进行集中补课。三是5月27日,区委组织了一次以《三严三实——领导干部的为政之道和行为准则》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全区33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近日还将组织一次中心组学习和以“严以修身”为主题的专题研讨。四是各基层党组织也将自治区党委确定的10个学习专题和“三严三实”工作方案中确定的3个专题作为今年党员学习的主要内容,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每周确定支部学习日,组织单位党员干部进行一次支部学习,切实把党员学习教育落到实处。
(三)结合“五级示范抓引领”,主动践行“三严三实”
我区将“五级示范抓引领”融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农村“十个全覆盖”、“六城联创”、村社区换届等重点工作的推进,几方面紧密结合,抓实抓常,形成了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从实从严推进的工作格局。5名区级领导干部分别引领1个镇、街道,延伸1个村(社区),指导抓好学习教育、党的建设、重点项目、突出问题整改和作风转变等重点任务;12名区四大班子领导干部分别联系1个村(社区),调研了解情况,加强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纳入示范引领工作的县处级领导17人,截至目前共深入引领点30余人次。专题教育开展以来,共梳理问题107条,解决实际困难11件。例如,为搞好村社区换届工作,区委书记走遍全区35个村组、10个街道社区,向农村和社区干部面对面了解情况,对社区整合、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干部提高待遇等具体问题形成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又如,公乌素镇辖区环境卫生较差,结合我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工作,引领领导带领公乌素镇机关工作人员每周六对辖区内卫生进行集中清理,城镇卫生面貌得到了整体改善。再如,拉僧庙地区居民就医困难,引领领导与相关部门沟通,在各基层医疗机构成立了“名医工作室”,定期邀请市区两级专家坐诊,同时区人民医院将按各基层医疗机构的需求派医务人员进行技术支持与人员培训,为居民提供了便捷有效的医疗服务。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有序推进
区委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中,将专题教育融入党建“五个一”工作机制,实行了月调度、季分析、半年总结、年底述职汇报,确保“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有效推进。近日,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提出了具体要求。工作推进中,区委办公室、组织、宣传等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保证了专题教育正常开展;各相关单位分别制定了本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确保专题教育工作能够按要求按进度有序进行。
区委组织部建立了工作动态月报制度,要求相关单位每月月底上报本单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对平时工作中的亮点特色等信息随时上报;专门开设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项提醒通知》,不定时敦促各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完成好“规定动作”;对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了工作台帐,对领导干部讲党课、参加中心组学习及双休日讲座等情况进行记录,及时掌握工作进展。
二、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情况
(一)全面深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增强按规矩选任干部的自觉和能力
我区按照“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的要求,把加强教育培训作为首要环节来抓,实现了全面覆盖。
1、各级领导带头学。通过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任用各项政策法规。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区委书记就学好执行好新《干部任用条例》,选好用好干部提出具体要求,并在教育实践活动民主生活会上带头剖析《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措施。
2、突出重点全面学。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自治区、市委有关新《干部任用条例》培训班,举办了2期科级干部集中教育培训,向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发放《干部任用条例》及辅导教材300余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学条例、懂规矩、守纪律”主题征文活动和《干部任用条例》知识测试活动,提高了干部群众的知晓率。
3、改进完善对照学。对照新旧版《干部任用条例》,认真查找已有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规范,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和改进完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调整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工作,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违规问责不姑息,努力为选人用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严格规范执行选任程序,不断提高干部选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014年以来,调整使用干部99名,其中平职交流79名,非领导职务转任实职1名,实职转任非领导职务4名,免职15名(正科10名,副科5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重点把好五道“关口”:
1、把好动议提名关。动议环节探索试行了“综合研判、提出请示、集体酝酿、制定方案、上报请示”五步动议程序。即:根据领导班子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区委书记提出或区委组织部向区委书记提出启动干部选任工作请示,获同意后,区委组织部就职位、条件、范围等方面征求区委常委等相关领导意见,综合研判平时考察、实绩考核、群众反映、民主推荐等情况,充分考虑干部特点,按因岗选人,人岗相适原则提出初步建议;初步建议向区委书记报告同意后,区委召开 “五人小组”会议进行酝酿讨论,并形成干部调整初步方案向市委组织部沟通请示,待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形成工作方案。
2、把好民主推荐关。一般每年普遍进行一次拟提任人选不定岗民主推荐,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一年有效。重要岗位空缺的,适时在全区正科级以上干部范围推荐,县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推荐票分头统计,综合分析,民主推荐不集中、不靠前的人员一般不列为初步提名人选。
3、把好考察识别关。考察前制定考察工作方案,采取张贴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延伸考察等方式,考察时征求纪检(监察)、检察院、公安等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实行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把关。两年来,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2批34人次。考察组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发现拉票、打招呼、发信息的考察人选,予以记录核实。
4、把好讨论决定关。在召开常委会研究决定前,与市委组织部就职位要求、职数、编制、拟任干部资格条件、工作程序等反复进行沟通汇报,随后再次召开“五人小组”会议,就干部考察情况和拟任免岗位进一步酝酿。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后正式提交区委,对人选坚持“三不”原则,对考察人选多数人不赞成不提交,对拉票、打招呼等行为人选不提交,对破格提拔没有上级组织部门批准的不提交。区委常委会上,坚持区委书记末位发言,在每个常委充分发表意见、反复讨论、逐个表态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对镇(街道)党政正职的任职提交区委全委会进行票决。同时,邀请市委组织部派员参加并全程监督指导常委会。
5、把好任职试用关。对拟提拔、拟调任干部实行任职公示制度。对公示期内反映的组织上不掌握的问题,及时组织力量核实处理。两年来,共公示2批15人次,未收到相关举报。认真执行报备制度,需要到上级备案的干部,在常委会决定任职后按照规定及时报备。实行任职谈话制度,被调整干部在任职前,一般由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组织部长进行谈话,并对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政考试。对新提拔干部实行任职一年试用期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任用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不断完善干部队伍培养选拔机制
一是推进交流任职制度。进一步加大区直部门之间、区直部门和镇(街道)之间的干部横向与纵向交流力度。两年来,调整中涉及区直单位之间交流56人,区直部门和镇街道之间交流6人。二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坚持以增强领导班子的综合素质和整体功能为目标,注意调整优化干部结构。两年来调整使用女干部35人,占35%;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13人,占13%;少数民族干部6人,占6%;党外干部6人,占6%;35岁以下干部15人,占15%,全区科级干部队伍文化层次、年龄结构渐趋趋合理。三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着眼于培养储备后备力量,先后选派19名机关干部到住建、经信等市直部门挂职,选派 89名年轻机关干部,到政法、信访、拆迁一线,在完成重大任务和急难险重任务中接受锻炼,增长才干,提升能力。
(四)认真抓好干部工作纪律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
一是发挥干部监督员作用。制定施行了《海南区干部监督员制度》从市区“两代一委”、执法部门、街道社区和党外干部及老干部中选聘16名同志作为干部工作监督员,履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职责。二是拓展监督渠道。常年开通“12380”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4年以来,组织部门共办理干部问题举报5件,其中,涉及干部纪律作风问题3件,涉及干部任用2件。三是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中组发〔2014〕3号)要求,教育组工干部切实增强党性,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推进选人用人8个专项整治情况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中涉及选人用人8项专项整治任务,区委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其纳入区委常委班子“两方案一计划”,作为专项任务进行整改。此项工作由区委组织部主抓,区委书记、组织部长分别为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在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区委组织部多次向区委书记作了专门汇报。
(一)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问题。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来,结合实际,对照新旧《干部任用条例》认真梳理,系统研读,对近年来制定的各项制度进行对照检查,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对接及时修订或废止现有制度中与新《干部任用条例》精神不一致、不配套的内容,建立适应新形势的各项制度,选人用人工作严格按制度执行。
(二)整治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问题。一是不断加强对干部的思想道德和党性法纪教育,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二是坚持组织部长与干部谈话制度,畅通干部向组织报告思想,表达合理诉求的正常渠道。三是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试行)》,对干部选任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步骤重要情况进行记录,步步把关,环环相衔接,明确责任人,从动议开始,下文任职为止,全程接受监督。四是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监督,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制定《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实施意见》等相关制度,做到教育、制度、监督并举,综合发力治理,堵住跑要打招呼的空间。
(三)整治“三超两乱”问题。对照编制本、工资审批表、工资发放表、干部花名册,会同编办、人事、财政部门按单位点对点核查全区超职数、超规格、超范围配备领导干部,乱设领导职务、乱立机构底数,制定了消化方案。2014年9月上级确认整改基数60名(正科53名、副科7名),其中,超机构规格1名;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53名(含法院、检察院从优待警政策性高配正科13名);违规设置领导职务名称2名;其他原因4名(含区人大选任联委员会政策性超配正科1名);截止2015年6月我区已消化20名(消化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类19名,消化其他原因类1名),争取到2017年9月底消化完成。
(四)整治档案造假问题。2012年9月以来,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对全区2731卷在职人员人事档案进行了集中整理,重点对“三龄两历一身份”逐一核实,对档案资料不健全、干部基本信息不准确、档案涂改造假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对疑似造假涂改的档案专项登记造册。目前,正在对存疑档案进行集中处理,对参加工作时间前后不一致情况档案调查核实240卷,对基本信息重新核实认定520卷,对10名干部进行组织约谈。
(五)整治领导干部兼职问题。自2013年11月以来,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要求,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企业兼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企业兼职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发现我区有4名企业兼职干部,已全部清理。2014年9月以来,按照自治区《关于清理规范全区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的通知》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社会组织兼职清理工作,全区共有24名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的科级领导干部,已全部清理。
(六)整治“裸官”问题。按照中央组织部印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精神及自治区、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对全区各行政单位、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区属企业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核查摸底,至今未发现“裸官”。
(七)整治“吃空饷”问题。从2013年下半年至今,通过查“四本账”方式,先后4次逐单位逐人清查、规范人事管理中各类不规范问题,全区清退长期不在岗人员20人,返岗上班 15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执行病假工资6人。
(八)整治违规因私出国(境)问题。2013年下半年以来,我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定了《海南区科级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的申报、政审等程序,对全区科级以上59名干部持有的77本证照实行统一收缴管理,对无故不交的证照全部予以注销。实行“个人申请、组织领取、集中管理,用后收回”的管理模式。
四、存在的问题
(一)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工作中,在全程纪实、调整动议方面,我们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了一些尝试和探索,也取得了一些经验,但在实际工作中还缺乏系统性、相互配套的办法。
(二)消化超职数干部上,虽然有一定的消化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消化高配正科级干部方面办法不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一是强化问题导向。依照自治区梳理的《领导干部不严不实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按照我区五级示范抓引领工作梳理出来的具体问题,逐个分析原因症结,积极加以解决,努力在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成效。二是继续组织相关学习研讨。按照《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继续做好专题学习研讨、中心组学习、双休日讲座及支部学习等,做到规定动作不放松,进一步强化学习效果,提升学习质量。特别是按照“五级示范抓引领”工作要求,着重抓好各引领单位的学习,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自觉性。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对专题教育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采取调研走访、查验相关考勤和学习记录等方式,对各单位讲党课情况、各类学习、研讨等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打牢工作基础。注重典型示范引路,通过多种媒体,宣传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典型,切实营造浓厚氛围。
(二)关于贯彻执行《条例》和八个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始终把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遵循,在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执行的基础上,严把关口,严守资格条件和程序,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二是积极消化超职数干部。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研究探索符合实际的消化整改措施和途径,确保按时限完成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任务。对其他七项专项整治工作保持高压,持续用力,杜绝反弹。三是以“干部素质提升工程”为载体,以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以党性教育为核心,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帮助干部提升政治素养、优化知识结构。四是认真做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后备干部工作程序步骤,着力把好干部举荐出来。五是落实党中央从严治党和自治区党委从严规范干部管理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乌海市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努力建设一直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中共海南区委党的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