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各街道、海南工业园管委会党工委,区直机关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区有关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细落小落实,现就抓好学习教育问题整改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抓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
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头等大事,对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出专门安排,制定周密学习计划和方案,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全会精神。各级党委(党组)要以党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分专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准则》、《条例》。党支部要以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讲党课和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讨论交流。
二、突出抓好问题梳理
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对照《准则》和《条例》要求,认真查找在以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坚定理想信念方面,重点查找是否存在信仰缺乏、信念缺失、精神缺钙,在大是大非面前没有立场、没有态度、无动于衷、置身事外等问题。
(二)在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重点查找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存在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各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否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投机取巧、拉帮结派;是否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是否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做“两面人”;是否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跑官要官、跑风漏气等问题。
(三)在作风方面,重点查找是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践行“三严三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配套的28条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是否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加强自律,慎独慎微,不搞特权,接受监督,注意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在党的组织生活方面,重点查找是否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活动,坚持讲党课,自觉交纳党费;是否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自觉进行党性分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约谈;是否强化组织观念,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是否存在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问题。
(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重点查找是否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抓不好是不称职、不抓是失职的意识;是否存在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六)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面,党组织要重点查找组织生活是否做到经常、认真、严肃,“三会一课”是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集体学习是否围绕党章党规、系列讲话进行交流讨论。党员、干部要重点查找是否掌握了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是否对标“四讲四有”查摆、整改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是否把坚定理想信念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上,履职尽责、苦干实干。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在每个方面至少查找2-3个问题。
三、突出抓好整改落实
各基层党组织要针对梳理的问题逐项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提出整改措施,逐项列出整改计划,逐项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一件一件整改、一项一项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按照“四讲四有”要求,切实进行整改。对工作和作风、纪律层面的问题,要不等不拖不推,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思想上深层次的问题,要警醒起来,从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做起,从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宗旨意识、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做起,从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严格党性锻炼做起,以真做真改的成效落实做合格党员、合格领导干部的要求。要以自身的模范行动为广大党员、干部树起标杆,引导他们认真落实《准则》《条例》要求,自觉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突出抓好督查指导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定期抽查问题清单建立和整改情况、党组织各项制度完善情况。各级督导组要进一步细化督导内容,通过召开座谈会、推进会、调度会等形式,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分行业分领域加强对学习教育的督促指导,注重经验总结、推广典型,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建立落实整改台账。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将于11月下旬派出督导组,对各基层党组织进行督查,并抽查党组织、党员的台账建立和整改等情况,督导重点放在基层、放到支部,具体到每名党员。各党(工)委也要相应派出督导组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对推动不力、整改不实、效果不好的,要坚决追责问责。
各支部要建立整改情况反馈制度,每月的20日前向上级党(工)委上报相关报表。各党(工)委每月25号前向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上报相关报表。
附件:1.海南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问题整改月报表
2.海南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党组织)查摆问题台账(参考样表)
3.海南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组织制度建设完善台账(参考样表)
海南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
关于进一步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问题整改落细落小落实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