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基地、示范站点、示范标兵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委组织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要求,进一步发挥远教基地、远教站点和远教标兵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远程教育服务基层党员群众创业致富实效,决定开展2018年全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基地、示范站点、示范标兵验收工作。现将《2018年全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基地、示范站点、示范标兵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8年全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基地、示范站点、示范标兵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以来,为充分发挥远程教育服务“三农三牧”的特殊优势,进一步增强党员教育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创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基地、示范站点、示范标兵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组办字〔2017〕24号),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远程教育示范基地、示范站点和示范标兵逐级创建工作,通过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动态管理、逐级创建等方式,选树典型,扩大成果,促进学用转化,使远程教育示范基地、示范站点、示范标兵成为带动农牧民发家致富的示范点、深化党性教育的支撑点、强化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着力点。
近两年来,各级党委组织部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远程教育“三示范”创建初见成效,为进一步提升远程教育学用实效,助推远程教育服务基层制度化常态化,现就开展2018年全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基地、示范站点、示范标兵验收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验收内容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创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基地、示范站点、示范标兵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组办字〔2017〕24号)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示范基地、示范站点和示范标兵的创建内容,抽调有关人员组成验收工作组,通过实地查验、座谈交流、集中测评和综合评审等方式,对各盟市委组织部逐级创建和推荐的自治区级“三示范”典型进行全面验收,评定2018年自治区级示范基地、示范站点、示范标兵,并进行命名表彰。
二、验收时间
验收工作从本方案印发后启动,在2018年11月10日前全部完成。
三、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7天)。各盟市委组织部要严格按照报送数量要求(附件1),填报《推荐报送自治区级示范基地、示范站点、示范标兵汇总表》(附件2),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沟通协调。每个盟市推荐1名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基层党建工作、文字功底好的工作人员(盟市、旗县市、区委组织部),填报《验收工作抽调人员名单》(附件3),参与验收工作。各盟市委组织部要组织接受验收的基地、站点和标兵,提前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基地、示范站点、示范标兵审批表》(附件4、5、6),示范标兵要按照《自治区级远程教育示范标兵评审验收说明》(附件9),准备相关材料。
请在10月18日前,将附件2、3电子版报送至自治区党员教育中心邮箱。在验收工作组到所在盟市开展工作时,将附件4、5、6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供给工作组成员。
(二)集中培训(半天)。由自治区党员教育中心负责,适时组织各地区抽调工作人员赴呼和浩特市进行集中培训,对验收内容、评审标准及方式方法进行详细讲解,保证验收工作高效、规范开展。
(三)分组验收(10天左右)。由自治区党员教育中心有关人员和各地区抽调工作人员联合组成4支验收工作组,每组4—5人,对照《自治区远程教育示范示范基地、站点评审验收表》(附件7、8)内容,通过实地查验、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集中测评等方式,分盟市开展验收工作。
1.验收范围、方法及时间:
各验收工作组要主动与被验收盟市对接,商定验收线路,示范基地和示范站点须全部验收。示范标兵委托盟市委组织部验收,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审核把关。
验收方法参照附件7、8、9、10、11内容进行。同时,集中检查各盟市委组织部、各旗县(市、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远程教育“三示范”创建、评比和命名等痕迹化管理资料。
各验收工作组要合理安排时间,可分小组分头验收,验收工作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分组安排:
第一验收工作组5人,负责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
第二验收工作组4人,负责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
第三验收工作组4人,负责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
第四验收工作组4人,负责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
(四)集中汇报(1天)。各验收工作组完成验收工作后,须及时汇总、提交相关材料,撰写《验收工作情况报告》,由自治区党员教育中心汇总后,向部领导集中汇报。
(五)最终评定(7天左右)。自治区党员教育中心根据各验收工作组的情况报告,综合各盟市委组织部委托验收结果,结合平时掌握情况,以及征求有关处室和各盟市委组织部意见后,评出自治区级示范基地25个左右,示范站点50个左右,示范标兵100名,在公示无异议后集中命名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委组织部要把“三示范”创建、验收工作作为助推“北疆先锋”工程深入扎实开展的重要抓手,作为全面推动党员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统筹部署、周密安排,确保验收工作统一有序开展。
(二)严格验收评审。各验收工作组要坚持从严从实,规范有效开展验收,严防形式主义、走过场。要注重把验收工作同调研考察有机结合,在验收中寻亮点、在交流中找差距、在走访中学经验,互学互比、互评互促,共同推动党员教育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开展联动创建。各级组织部门要以远程教育“三示范”创建为抓手,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充分调动有关部门积极性,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要结合实际开展晋位升级和动态管理,不断完善激励措施,搞好服务保障,引导各级示范基地、示范站点、示范标兵在提升组织力、提高党员综合素质、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联 系 人:刘大伟
联系电话:0471—4812124 18704959959
邮 箱:nmg4812124@163.com
附件:1.各盟市“三示范”典型报送数量
2.推荐报送自治区级示范基地、示范站点、示范标
兵汇总表
3.验收工作抽调人员名单
4.内蒙古自治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基地
审批表
5.内蒙古自治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站点
审批表
6.内蒙古自治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标兵
审批表
7.自治区级远程教育示范基地评审验收表
8.自治区级远程教育示范站点评审验收表
9.自治区级远程教育示范标兵评审验收说明
10.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表
11.《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表》填写、汇总说明
12.《验收工作情况报告》样例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