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你的位置:首页 > 其他数据

筑牢基层组织堡垒 奏响乡村振兴乐章

发布时间: 2019-05-31     来源:     作者:

近期,党中央正式印发了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于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脱贫攻坚硬仗巩固党在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新条例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和拓展,从原来的三十四条内容增加到了四十八条,加强了农村基层组织堡垒建设,奏响了乡村振兴发展的交响乐。

目前农村基层组织普遍存在思想组织涣散,凝聚力不强,干部队伍文化水平和思想觉悟不高等问题。基于这些问题,条例第二十三条将“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素质”具体内容进行全面修改,规定“农村基层干部应当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必备知识技能。懂农业,掌握“三农”政策,熟悉农村情况,有能力、有措施、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爱农村,扎根农村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爱农民,对农民群众充满感情、始终放在心上,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与农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不断创造美好生活”。并提出新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应当注重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素质。县级党委每年至少对村党组织书记培训1次”。新条例强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基层干部头脑,提高干部思想素质水平,坚定干部的政治立场;强调基层干部加强业务知识钻研,掌握基层工作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解决农村实际问题。

当下社会,一些基层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组织纪律松散,法纪意识淡薄,律己不严,不为群众谋福祉,对群众利益不关心,只把权力作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以工作为名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针对这种现象,条例第二十四条增加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农村基层干部管理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内容,从制度上助推基层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和廉政建设,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管理监督,促进农村和谐稳定,风清气正。

基层干部知识文化水平和年龄结构参差不齐,也导致基层工作开展不顺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注重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重视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村党组织书记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向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第二十六条详细阐述“村党组织书记具体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培养选拔。每个村应当储备村级后备力量。并规定村党组织书记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向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这一规定拓宽了基层干部选拔渠道,扩展了基层干部人员范围,一定程度上调整了基层干部的年龄结构,缩小了基层干部知识文化水平之间的差异性,进一步推动了基层组织工作的开展。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乌海市海南区委员会组织部

机构地址:乌海市海南区政府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016000   联系电话:0473-4022588

备案号:蒙ICP备16000675

蒙公网安备 15030302000014号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