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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区从四个方面入手
进一步加强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6-26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筑牢干部理想信念之基,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要求,海南区从健全分层分级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大干部挂职力度、推进专业化能力培训和加强学风建设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健全分层分级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区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基层党(工)委、机关企事业单位具体实施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体制机制。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分层分级的方式推进,以增加主体班、示范班、轮训班等培训班频次为基础,以委托办班、联合办班、中心组(扩大)学习等形式为框架,以开展讲授式、研讨式教学方法为模板,进一步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2018全年共举办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科级干部培训班23期,累计培训4300人次。

二是加强实践,加大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力度。坚持把实践锻炼作为增强和检验干部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方式,持续推进干部挂职锻炼“千人计划”,一年来选派4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机关挂职锻炼,选派46名干部参与脱贫攻坚、巡察、创城等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补足干部业务知识上的“短板”,使干部在实践中提升能力、成长进步。

三是侧重分类,扎实组织开展推进精准扶贫等专业化能力培训。一年来采取联合办班、委托办班等方式举办专业能力培训6期,涉及污染防治、脱贫攻坚、民族政策、化解金融风险、心理健康等多个领域,邀请市脱贫攻坚专家、自治区党校、市委党校教师针对各领域法规、政策进行专业讲授。中心组学习采用研讨式学习,充分调动干部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开展全区公务员精准脱贫知识测试活动。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的专业化能力水平,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是严肃学分,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学风建设和学员管理各项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印发了《海南区科级干部培训学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科级干部每人每年参加脱产培训学时不低于90个学时,教育培训达不到规定学时的,领导干部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被评定为优秀等次。按照科级干部“一人一档”的原则,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切实做好学时统计备案工作,进一步严肃学风学时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教育培训签到签退、请假、100人以下培训按座签就坐等培训制度。将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在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中,增加学习培训情况的汇报,在干部民主测评中专项增加对“学”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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