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海市海南区“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海南政办发〔2019〕10号)要求,近期,我局执法人员对公乌素附近已进行“两断三清”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巡查,检查中发现,李以亮腐钠厂、王邦腐钠厂、何小波腐钠厂、王宝昌腐钠厂、张振川腐钠厂、高治国腐钠厂、恒业洗煤院内拌煤场、小榕鑫洗煤院内拌煤等,虽已断电停产,但院内仍然堆存部分生产设施、原辅材料,未全部清理。
我局执法人员发现后,多次电话催促清理,企业拒不配合。由于这些散乱污企业负责人不在厂内、拒不到现场,大门紧锁,无法强制清理。建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办联合各个职能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再次对死灰复燃的“散乱污”进行集中清理,从根源上彻底关停取缔非法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