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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11-13     来源:     作者:

组成人员


主    任:王   立

副主任:郭    良

科    员:张晓传、刘泽彪

联系电话:4332885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等困难群体工作。

4.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发放优抚对象的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管理工作。

5.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抓好每季度特困对象的统计调查,确保上报数字真实准确。

6.负责本镇因灾、因病致贫的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助工作,做好灾情上报。

7.做好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8.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