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人员
主 任:李艳梅
科 员:赵莉莉、刘美荣、孙亚丽、苗 炜
联系电话:4336926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结合本镇的实际,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镇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全镇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指导、监督各村(居)委会、基层计生组织的计划生育管理;归口管理计划生育专业队、计划生育协会等机构。
4.负责建立和健全育龄夫妇的生育档案,掌握各时期各村(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动态,做好新婚夫妇婚前检查,定期安排育龄妇女进行查环查孕,并做好计生报表统计和药具发放工作。
5.负责爱卫全面工作。
6.做好早教和新家庭建设工作。
7.做好奖扶特扶工作和失独家庭方面工作。
8.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计生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