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人员
主 任:高存亮
科 员:吕金兰、张 维
联系电话:4336360
工作职责
1.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对辖区内食品安全负总责。
2.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受区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委托在本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重要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定期评估分析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针对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3.建立健全辖区内食品相关单位基础档案,对辖区内食品市场进行动态监控,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4. 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等工作,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建议。
5.负责受理辖区内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配合相关职能部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和意见回复工作。
6.完成上级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