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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返)乌海人员请注意!最新要求

发布时间: 2022-06-24     来源:     作者: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加强来(返)乌海人员管控的公告


6月1日,乌兰察布兴和县检测出1名初筛阳性人员。6月2日,二连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公告,在核酸检测中检出4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人员;呼和浩特市在对外地入(返)呼人员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时,发现1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为扎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近期来(返)乌海人员管控要求公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我市人员,需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风险排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控等措施。低风险地区来返人员要在入乌海后第3、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进行自我健康监测7天。其他地区来返我市人员仍按照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第15、16号通告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对2022年5月25日(含)以来从二连浩特市来(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对已返回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管控至期满。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三、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自治区其他地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如有重叠,需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四、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外出时,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商场超市、餐饮住宿、农贸(集贸)市场、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影剧院、博物馆等人员聚集性场所及“两站一场”时,应按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限流错峰、佩戴口罩、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避免人群聚集、少串门。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注意咳嗽礼仪。


五、广大市民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六、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