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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5-14     来源: 乌海新闻https://mp.weixin.qq.com/s/H4mZ9xf6XkT1lH2Ybnm3ZQ     作者:


乌海市推荐自治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各有关单位推荐、考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自治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通过,确定周兆海等20名个人为自治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海勃湾区凤凰岭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等4个集体为自治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吴青松2名个人为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中共乌海市传染病医院支部委员会等2集体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

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推荐自治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进行公示。对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3日至5月19日
收件单位:乌海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宜化街与创业路交叉口,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7室
联系电话:0473-3158014
 
乌海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乌海市推荐自治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

 

一、先进个人20名

1.周兆海 乌海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2.高宇婷 乌海市蒙医中医医院护士;

3.陈  旭 乌海市传染病医院护士;

4.吴  静 乌海市职业病防治院护理部主任;

5.吴青松 乌海市蒙医中医医院急诊科护士;

6.冯海燕 乌海市传染病医院副院长;

7.巴图那松  乌海市人民医院挂职副院长;

8.刘瑞刚  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师;

9.韩雪婷  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心理治疗师;

10.明  明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医院护士长;

11.杜倩倩 乌海市海勃湾区中医医院感染管理科干事;

12.邬利君 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科科长;

13.张  军 乌海市商务局副局长;

14.刘  凯 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区分局副所长;

15.郝钰喆 乌海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16.郭振艾 乌海市海勃湾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健康教育所所长;

17.杨  兵 乌海市乌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18.李荣伟 乌海市乌达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19.刘  勐 乌海市海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任  洁 乌海市海南区拉僧仲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二、先进集体4个

1.乌海市海勃湾区凤凰岭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

2.乌海市传染病医院;

3.乌海市公安局联合作战指挥部;

4.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优秀共产党员

1.吴青松 乌海市蒙医中医医院急诊科护士;

2.冯海燕 乌海市传染病医院副院长。

四、先进基层党组织

中共乌海市传染病医院支部委员会;

中共乌海市海勃湾区凤凰岭街道新城社区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