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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新旧信息系统切换期间暂停相关业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09-18     来源: 乌海医保     作者: 乌海日报

关于医保新旧信息系统切换期间暂停相关业务的通告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统一安排,乌海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将于2021年9月17日18:00至10月8日8:00停用现医保业务系统,统一切换使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系统)。为确保系统停机切换期间相关业务平稳过渡,参保人员待遇不受影响,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01暂停就医刷卡结算

(一)市内住院。已出院的参保人员须在9月17日前到就诊医院办理出院结算;符合出院条件无法结算的、未出院和新入院的参保人员均须改为自费入院,由医院挂账处理,待新系统上线后由医院通知患者,重新办理入院登记、结算。

(二)市外住院。我市参保人员在市外就医的(含已办理异地安置人员),如需在9月17日至10月10日办理出院的,需自行垫付医疗费用,由医院挂账处理,待系统恢复后,携带相关证件、票据到就医医院重新办理入院登记、结算业务。以上出院人员也可在10月10日系统正常使用后,到我市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手工结算。

(三)个人账户刷卡购药。参保人员到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需先由个人自行垫付,待新系统上线后,参保人员可凭有效票据到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做退费处理,并刷卡结算。

(四)门诊慢特病、特殊用药和居民门诊统筹。享受居民门诊统筹和已认定门诊慢特病、使用门诊特殊用药的参保人员,在系统停机期间必须就医购药的,需先由个人自行垫付,待新系统上线后,参保人员可凭有效票据到医院结算。

02暂停医保业务办理

(一)医疗费手工报销。参保人员在系统停机期间需办理医疗费手工报销的,可继续在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相关资料,经办机构正常受理,待新系统上线后及时办结。

(二)参保缴费业务。各参保单位和个人办理参保缴费业务的,需于9月17日18:00前在税务部门完成缴费,并携带缴费税票复印件和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于9月21日24:00前到经办机构办理基金实收到账、划账。

(三)定点医药机构结算清算业务。各定点医药机构需于9月21日24:00前,完成9月17日18:00前结算数据的对账结算业务。

03其他说明

因暂停医保业务办理给广大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全市医保部门节假日不休息,如有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市医疗保障局:0473-3158097  

海勃湾区医疗保障局:0473-3890156  

乌达区医疗保障局:0473-3666039  

海南区医疗保障局:0473-3897911  

特此通告。


乌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