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工办发〔2018〕70号),对收缴期限超过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企业工会经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完毕后结转为地方本级工会经费收入。经海南区小微企业工会联合会清理核查,现已统计出未组建工会且收缴期限超过三年(含三年)的企业503家(具体名单附后),现将这部分企业进行公示,请相关企业在公示期内到乌海市海南区总工会办理工会组建事宜、到乌海市海南区小微企业工会联合会办理经费返还事宜,公示期后仍未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联系的,将直接转为乌海市海南区总工会本级收入。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473-4020574
公示时间: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21日
地址:乌海市海南区总工会(海南区老石旦东街14号)
附件:建会筹备金结转企业名单
乌海市海南区小微企业工会联合会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