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展示街道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5月12日,拉僧仲街道举行了“自治区第一届文明社区、第三届文明家庭”授牌仪式。

授牌仪式上,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文明社区(小区)的决定》,区文明办负责人为获得“自治区文明社区”称号的拉僧仲街道华苑社区和获得“自治区文明家庭”称号的韩爱静家庭授牌。

华苑社区负责人表示,此次荣获“自治区文明社区”荣誉称号,是对今后工作的极大鼓舞和鞭策,社区将从实际出发,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把这份成果保持好、发展好,为建设和谐幸福拉僧仲做出更大贡献。获得“自治区文明家庭”荣誉称号的韩爱静家庭表示,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传承好家风、弘扬正能量,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更多的人。

下一步,拉僧仲街道将以此次授牌仪式为契机,以全面创建为动力,努力做文明创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美好家园的建设者,推进海南区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