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机关创建】抓党建 带队建 促业务 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
20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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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建设为主线,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主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充分发挥战斗堡垒核心作用,以扎实的党建工作成效激发检察工作新的发展动力。不忘初心,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建设。市检察院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每个党员的必修课,不断丰富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载体和内容。通过“八学一讲”学习模式,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现了对全市检察机关200余名党员干部轮训全覆盖。持续开展检察长讲党课、检察官进讲堂、先进典型讲事迹、党员干部谈体会、理论武装测试等多种研学活动,提升思想政治教育效果,形成理论教学课件12部、调研报告24篇、心得体会200余份,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政治成果、思想成果、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塑造新风,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一是坚持固本强基,着力抓好机关党支部 “最后一公里”建设。制定了《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操作手册》等系列工作规范,构建了党组书记负总责、党建职能部门推进落实,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检察党建工作新格局;不断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结合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进行支部整合,选强配齐了19名支部委员,提升了党员干部队伍素质,通过创建“模范机关”“最强党支部”和“两优一先”表彰奖励、绩效考核等,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组织业务能力。二是坚持文化引领,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注重打造特色检察党建阵地,在党建活动专区设置了党员活动室、检察官驿站、党建工作室共14个活动场所,将党规党纪、组织规范、权利义务以生动立体的形式装裱在楼道和各活动室中,营造“勤学习、共自勉、常警醒”的党建氛围;围绕重大传统节日,开展文艺汇演、主题演讲、检察开放日等主题活动,以健康向上、弘扬正气的党建活动化人养心、激发动力,促使干警凝心聚力、履职尽责。牢记使命,充分发挥检察服务保障职能。市检察院始终注重党建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切实把党建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2019年以来,各项检察业务均实现新突破,首次承办了自治区交办的3起厅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领导办理了30起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9项,追回土地出让金2500余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2万元。先后有4起案件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精品案例,有3个基层党组织、2个部门、6名干警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市委、市政府的表彰,构建起了“党建领航、队伍提升、业务发展”的检察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