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僧仲街道党工委工作职责
一、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的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经济发展、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负责统战、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4)领导或指导驻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5)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6)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搞好信访、矛盾纠纷排查治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街道、社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组织、协调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参加以社区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通过服务凝聚、团结群众。
(9)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考核、监督工作。
(11)做好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负责人:张恒
三、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南区拉僧仲街道
四、办公电话:0473-6972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