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提高组织工作质量”的部署要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2021年确定为全区“组织工作提升年”,制定专门方案,作出安排部署,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三年打基础、五年争优先”工作目标,以中央巡视整改为契机,结合组织工作实际,明确10方面提升重点,精准发力、守正创新、狠抓落实,推动全区组织工作提档升级、提质增效。
01 持续抓好学懂弄通做实,在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上实现新突破。 02 改进政治素质考察方法,在提升知事识人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03 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在提升领导班子整体功能上实现新突破。 04 完善干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在提升干部队伍精气神上实现新突破。 05 深入贯彻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在提升公务员管理效能上实现新突破。 06 补齐基层党组织建设短板,在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上实现新突破。 07 推进“最强党支部”建设,在提升基层党组织固本强基上实现新突破。 08 抓实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在提升联系服务群众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09 打造基层党建特色品牌,在提升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上实现新突破。 10 构建“一心多点”工作新格局,在提升引才聚才成效上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