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学习石泰峰同志在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和意识形态领域有关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
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的决定,紧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推动新时代内蒙古发展提供了重要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组织部门作为政治机关,要深化思想认识、把握大局大势,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会议强调 要深刻理解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坚定自觉地把“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的思想落实到全区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中,在服务党和人民的事业中彰显组织部门的责任和担当。 会议强调 要围绕组织工作“三年打基础、五年争优先”目标,持续抓好抓实干部、组织、人才、公务员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要切实加强机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自觉按规律办事、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认认真真谋事,实实在在干事。要重视和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和信赖度,以实际行动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