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分别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恐吓”、《刑法》第二百二十六规定的“威胁”,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条件的应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
三十七、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
2.利用手中权力;
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三十八、“保护伞”指哪些公职人员?
1. 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 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三十九、黑恶犯罪案件中的寻衅滋事如何界定“多次”?
二年内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三次以上。
四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领域?
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是在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是在商贸集市、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是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等黑恶势力;
十一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四十一、海南区什么机构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
海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
四十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什么?
在区委、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督促指导、总结表扬等,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十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哪几个小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委政法委,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和秘书组。
四十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考核评价方式是什么?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四十五、谁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责任人: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
四十六、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六个重点是什么?
1.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2.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
3.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
4.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
5.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6.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
四十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对象有哪些?
各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
四十八、纪检监察机构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定位是什么?
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既打黑恶犯罪,又打幕后“保护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防其坐大成势。
四十九、组织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定位是什么?
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是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二是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能力。
五十、公安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线索摸排核查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公安部门:主动摸排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认真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充分发挥专业手段和数据资源优势,主动摸排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协同组织、民政部门对村和社区“两委”成员涉嫌黑恶犯罪进行审查。对重点行动和重点领域的黑恶犯罪进行情报研判,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建立“派出所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工作机制”、“涉黑恶警情分析研判制度”,主动发现涉黑涉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