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区关于公开选派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17
来源:
作者:
海南区工业园党工委,区直机关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十四五”规划新要求,主动适应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过渡的新要求、新变化、把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这篇文章做好,早出成果、早见成效。现决定面向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派驻村干部助力乡村振兴人选,具体报名事宜通知如下:全区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包括医院、中小学、幼儿园)。1.选派地点。巴音陶亥镇(万亩滩村、东兴村、渡口村、四新村、一棵树村、羊路井村)、拉僧庙镇(曙光村)、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赛汗乌素村)。2.选派时间。2021年8月至2024年底,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缩短或延长。1.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村镇工作。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吃苦和奉献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强。3.工作队第一书记为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队员优先选派中共党员。2.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4.曾受过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纪律处分的。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派采取推荐、资格审查、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1.自荐。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符合条件人员根据个人意愿自愿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2.组织考察。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选开展考察,保证选派质量。3.确定选派。由区委组织部印发选派文件,下派至各行政村。选派期间,干部人事、工资关系保留于原单位,且工资待遇保持不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驻村补贴等待遇。党组织关系需转至选派村党组织。在驻村工作期间,考核结果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选派干部,作为评先评优、记功表彰、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1.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8月19日上午12点。2.报名地点。乡村振兴局办公室(地址:海南区政府A座118室,电话:0473—4026172)。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海南区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公开选派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将电子版扫描发送到乡村振兴局邮箱:fpb402@163.com。各单位要及时流转文件,无特殊情况的工作单位必须尊重本人意愿,鼓励干部到基层锻炼,并在“本单位意见”处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