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近文明 规范行为
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的最高荣誉称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促进城市科学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强城市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是改善市民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要想改变城市面貌,不但要把建设搞好,还要把精神文明传播好,城市文明离不开个人文明、依托于个人文明。8月31日新苑社区举办了文明行为大家学的知识讲座,辖区各族群众参加了本次宣讲。
社区工作人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重点讲解。针对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为习惯以及随处能见到的一些不文明现象进行了反面教育。号召大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文明素养,摒弃陋习,做文明人、办文明事,影响带动身边人、身边事,形成人人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社会风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作为城市大家庭的一员,每位公民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为我们的城市建设增色添彩。只有齐心协力,从点滴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努力,共同营造更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