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苑社区党委关于九届区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新苑社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8日2023年12月8日,九届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新苑社区开展了巡察,1月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新苑社区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到位,“学”“用”功能转化不充分(3方面5个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2022年,社区党委未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纳入“第一议题”组织传达学习。
整改落实:一是通过会前线上推送、会上集中学习方式,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最新指示、最新要求等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截至目前,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1次,并如实记录了会议记录。二是主动邀请街道纪工委成员和社区包联领导列席社区党委会议2次。社区纪检委员对各党支部“第一议题”学习情况进行督查1次。
(2)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社区党委委员刘静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材料系网络摘抄,社区两委成员孙在荣、刘学琴未撰写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社区两委成员李慧莉、王俊梅、刘静对“两个维护”“两个确立”和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等内容不了解、不清楚。
整改进展:一是社区党委书记分别和刘静、孙在荣、刘学琴、李慧莉、王俊梅进行提醒谈话各1次,组织开展理论测试1次。二是要求孙在荣、刘学琴重新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后撰写心得体会各1篇。三是社区书记对李慧莉、王俊梅、刘静进行理论知识抽查问答1次。
2.关于落实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新苑社区所辖部分小区不同程度存在绿化带、活动场地周边垃圾随处可见、小区楼道内杂物乱堆乱放、电动车“飞线”充电等“脏乱差”问题。
整改落实:一是强化物业督查考评,网格员开展物业半月考核21次、季度考核1次,并由网格长进行审查。今年以来,通过日常走访发现问题82处,整改82处。二是加大小区充电桩安装,合理规划充电桩位置,截至目前,安装电动车充电口117个,排查小区内充电桩6次,张贴温馨提示21处,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典型案例1次,线下采取宣传劝导和检查整治共同推进的方式,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群、电话或者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向居民讲解私拉、乱接电线的危害性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引导居民自觉安全充电、规范停放电动车,切勿堵占消防通道。2024年1月至今整治“飞线充电”隐患83处,发放宣传资料108份。三是联合包联单位、物业保洁、志愿者对小区内卫生死角、乱堆乱放清理19处。同时,为防止乱堆放现象“返潮”,网格员在加强宣传引导的同时,形成长效管理,夯实整治活动成果。
3.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不到位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2021年以来,社区党委未召开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中存在“马克思主义思想、毛泽东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不规范表述;2022 年工作信息、组织生活会党员心得体会中出现“意识形态邻域的辨析引导”“二十大”“二十大报告”“信人鼓舞”等不规范表述。
整改落实:一是2024年3月1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1次,及时学习紧跟时代的专业术语,规范使用相关正确表述,利用会议、培训向社区“两委”、网格员强调表述错误的严重后果和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影响。已将意识形态内容列入年度述职、年度计划总结、组织生活会等材料当中。二是严格落实信息上报核实制度要求,对报送信息中出现的不规范表述严格把关61次,发现错误第一时间纠正,确保日常信息高质量报送。
(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新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宣传阵地“人大代表之家”、矛盾纠纷调处室等区域出现“习近平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侮导诽谤”等错误表述。
整改落实:及时更正了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宣传阵地出现的错误表述。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辖区各类阵地建设开展意识形态自查12次,未发现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不深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防控存在隐患(3方面6个问题)
1.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
(1)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2021 年 3月8日研究资金使用事项,会议记录中缺少讨论资金使用情况的议事过程,仅有议事结果。
整改落实:已组织会议记录人员培训2次,按照会议流程,对各类会议记录进行了规范,原汁原味记录了发言人的真实意愿。
(2)关于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2021、2022年召开 78 次议事会议,62 次主要领导率先表态、定调子。
整改落实: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召开社区党委、居委、监委会议时,均做到了先征求党员(居民)代表、居委委员、党委委员意见,最后党委书记发表意见,形成会议记录并确认签字。
(3)关于存在先支出后上会现象的问题。2023 年 10月21日召开会议研究更换恩格尔广场破损健身器材事宜,在2023 年9月7日已完成支付。
整改落实:2024年2月底,已对社区报账人员进行财务业务培训2次,学习了相关财务制度和文件,规范了报账业务流程,强化了财务人员责任心。明确了大额资金使用要先上会研究,确定后方可按议定范围支出使用。
2.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
(1)关于履行财务报销程序不规范的问题。2021年社区部分报销凭证(电子发票)缺少真伪查询单,未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2022年购买办公桌椅支出共计12.44万元、维修小广场支出4.9 万元未经三方询价。
整改落实:2024年2月28日,拉僧仲街道组织社区书记、报账员进行集中财务培训1次,进一步规范报账流程。打印电子发票验票单并签字确认存入档案。超过5000元支出进行三方询价,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
(2)关于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2022 年社区购买的价值 3990 元的办公电脑,未入固定资产账目。
整改落实:已于2023年12月21日第一时间对接街道财务负责人,将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并打印固定资产入账凭证备查。举一反三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自查,目前未发现其他未入账固定资产情况存在。
3.关于落实惠民利民政策措施不到位的问题。社区党委在上报老年优待金、高龄补贴、政策工作中,由于对辖区内“空挂户”情况掌握不全面,对人户长期分离的老年人信息动态更新不及时,出现错发、漏报或迟报问题,导致群众利益受损。
整改落实:通过网格化精细管理建立“空挂户”台账,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群、上门入户、宣传、电话通知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居民群众宣传高龄老人补贴、计划生育家庭特扶申请程序及标准,确保此项工作家喻户晓。线上推送相关政策法规82次,主动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2名空挂户人员上报高龄补贴材料,对去世的5名老人及时给予停发,杜绝出现高龄补贴冒领、代领现象。2024年1月至今从其他镇办转入老年人12名,残疾人3名,均已享受相关待遇。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2方面5个问题)
1.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
(1)关于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社区党委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行动不便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问题,社区党委缺少有效的教育监督管理措施。
整改落实:一是随时更新流动党员的信息台账。通过入户调查、电话联系、微信联系等方式,进一步掌握流出党员的动态情况,完善流动党员信息台账,登记党员基本情况、外出时间、职业、流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失”。二是根据不同群体的学习需求,为行动不便党员送学上门3次,为流动党员提供“邮学到家”服务3次,利用“网上促学”线上课堂推送学习资料9次,确保理论学习全覆盖。
(2)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按照《乌海市发展党员操作规程》要求,一名正式党员不应同时担任两名及以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社区党委2021年入党积极分子乔景华、张彬的培养联系人均为于效贤、宗言英。
整改落实:强化党务工作培训,组织社区党委书记、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委员认真学习《乌海市发展党员操作规程》2次,严格按照发展规程的指导模板收集整理发展党员资料。重点对发展党员每一阶段的条件、时间、所需提交资料、流程及注意事项进行把关。积极分子张彬因工作变动不在原党支部继续培养,相关资料转由现工作单位党组织决定是否继续发展。
(3)关于建章立制不严谨的问题。社区党委制定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制度等内容与乌海市有关规定不相符,比如社区党委民主评议党员要求“按照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唱票数的原则进行”与拉僧仲街道党工委下达《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中规定不一致。
整改落实:认真落实乌海市“1+5”制度体系要求,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制度等内容,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程序,高质量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4次,各党支部分别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会议1次。
2.基层党组织生活不严肃。
(1)关于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的问题。社区党委2021、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未按要求做到党员普遍开展谈心谈话;专题组织生活会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且未按规定将上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活动中,党员参与率不足30%,党组织凝聚力不够强。
整改落实:一是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组织生活会,2024年1月29日邀请街道包联领导到会指导社区党委组织生活会,在本年度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31次,梳理批评意见18条,引导党员从思想上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重视起来。二是自我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不讲空话套话,已将上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班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三是针对党员参与率低的问题,党支部书记在微信群推送学习资料12次,开展分享学习6次、“上门送学”5次,到目前为止党员参学率已达到80%以上。
(2)关于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问题。2022年36名党员参与民主评议,32 份无民主测评结果、无党支部书记签字和上级党委审定意见。
整改落实: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并填写意见,将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评定结果和相关纪实材料,留档案备查。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党员民主评议,严格控制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截至目前,共有72名党员参加民主评议,评出“优秀”党员20名。
(四)关于聚焦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2020 年八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向社区党委反馈意识形态重视不够、“三务”公开内容不全面、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等 14个问题,本轮巡察发现社区党委推动落实整改责任不彻底,未将“当下改”与“长久治”结合起来,存在边改边犯情况,导致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落实:一是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社区党委推动落实整改责任不彻底”的问题,杜绝主观上的故意和边改边犯的现象发生,新苑社区党委针对本轮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召开党委会议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共4次,针对本轮巡察反馈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见到了实效。二是充分利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方式,社区党委委员带头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12次,征求批评意见42条,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三是加大对社区“三务公开”和日常工作的监督力度,社区党委书记组织开展督查检查4次,发现问题已及时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电话4022216,电子邮箱lszjdjgw@163.com。
中共乌海市海南区拉僧仲街道新苑社区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