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委、区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2021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六次全会安排部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廉洁、安全、文明、节俭新风,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守廉洁自律规定,切实履职尽责
节假日期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把各项纪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二、强化政治担当意识,夯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以贯之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廉政提醒、警示教育等各种有效途径向党员干部早发信号、早打招呼、早提要求,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对发现的问题敢于“亮剑”,做到令行禁止,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三、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持续纠治“四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禁而不绝、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案双查”,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持续释放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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