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乌海户籍并具有乌海高中学籍的高三应届毕业学生。 二、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即可报名: 1.申报学生及其父母均具有乌海户籍; 2.申报考生具有乌海高中学籍并于当年考入大学; 3.家庭经济贫困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学习费用; 4.军校、师范及委培等免学费学生除外; 5.已享有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资助政策者或已得到民政局、总工会、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6.品学兼优,尊重公益事业,能积极参加相关志愿服务活动。 三、申报提供材料 申报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一式三份) 1.《乌海市市长助学行动申请表》(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家庭主要关系成员及本人页复印件; 4.学生准考证复印件、高考成绩证明(查询成绩截图)、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网上查询录取通知书截图(暂未收到暂未收到的后续向申请备案的镇、街道上报补齐); 5.城镇居委会、街道或农村牧区村、镇(苏木)两级机构出具的生活困难相关证明(申报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并在实际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开具的外调函证明实际情况); 6.本人手写资助申请书(包括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数量、家庭经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等详细情况(参照附件2); 7.参加志愿服务证明: 8.现居住地现居住地以及户口所在旗县区房屋查询证明; 9.父母双方车辆证明; 10.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丧偶证明; 11.如有重大疾病需附相关证明或证件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且需要申请市长助学金的同学请与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办团(工)委联系咨询: 海南区团委:0473-4021050 巴音陶亥镇人民政府:0473-4992837 拉僧庙镇人民政府:0473-2795777 公乌素镇人民政府:0473-2790293 拉僧仲街道办事处:0473-4022258 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0473-4662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