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达街道党工委: 念好“三字诀” 绘就一体推进三项工作“实景图”

发布时间: 2024-07-11     来源:     作者:

7月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2024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布了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我市各类救助保障水平居于全区前列。

  其中,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903元/月,列自治区第三位;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700元/月,列自治区第三位;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中,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对象为1350元/月,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对象为525元/月,分别列自治区第一位和第二位。

  市民政局将继续以困难群众救助需求为导向,制定完善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依托自治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动态监测预警,扩大相关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建立完善“一门入库、分层管理、动态监测、因需推送”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全面提升精准救助水平,确保一项项民生民政政策落实落细,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