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海市“第三方”稳评机构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办法(试行)》(平安乌海办发〔2022〕13号)有关要求,市委政法委决定开展“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年度备案工作,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第三方”稳评机构可申请备案。
一、受理公示时间
(一)受理时间:8月17日—8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接受“第三方”稳评机构申报材料;
(二)公示时间:8月29日—9月2日,备案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申请备案材料
(一)申请备案的书面请示或报告。
(二)相关证照资质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法人和专家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和专家资质证书、社会信用证明等。其中,企业资质证书为国家有关部委,国家部委行业协会颁发的咨询资质证书,或者国家部门颁发的咨询类社会组织证件。
(三)企业法人及地区负责人户籍地的政审证明。
(四)企业简介。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务范围、稳评业绩和工作制度等。
(五)开展稳评事项案例及委托机关、单位、企业的工作认定报告。
2020—2021年度已备案的“第三方”稳评机构,只需提供当年受聘评估项目单位评价意见表。
三、办理方式及联系电话
备案“第三方”稳评机构可携带备案资料实地备案,也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线上申请办理。
办理地点:乌海市行政中心A座1051房间
电子邮箱:34932057@QQ.com
联系电话(兼传真):0473-3998880
联 系 人:汪湧峰 吕梦娇
乌海市委政法委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