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宣传《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营造和谐的文明城市创建氛围,8月25日,四新村开展“做新时代文明有礼的乌海人 文明行为大家谈”主题学习活动,增强辖区居民文明意识,宣传、引导大家践行文明行为。
活动中,全体人员共同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四新村党总支书记刘明义对全文进行了逐条领学,并对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刘明义指出,四新村全体村组干部要联系自身实际,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文明创建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在下一步开展工作和走访群众过程中,做好宣传,倡导居村自觉做文明新风的宣传者、引领者、践行者。要求全体村组干部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自觉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及其他文明行为规范,争做新时代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此次活动,既提高了村干部自身的文明素质,又对辖区居民进行文明行为倡导,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一步,四新村将继续教育引导居民群众不断提升自身文明素养,将《条例》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