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光微炬】四新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为学习宣传贯彻好《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充分发挥《条例》对群众文明行为的规范、引领作用,大力倡导村民一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共创美好生活。9月5日,四新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志愿者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走进村民家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村民群众宣传讲解《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知识,呼吁广大村民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勇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使践行贯彻条例的行为在辖区内落地生根,成为推动促进辖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
同时,为增强宣传的效果,工作人员围绕农民日常生活中的行为,结合不文明行为实际案例,现场从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等方面讲解了日常生活中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主动学习、深刻把握,养成良好的文明思维和行为方式。
通过集中宣传活动,号召村民群众践行文明行为,提升文明素养,不断将文明行为融入到日常生活中,树立文明生活理念,通过《条例》宣传,以法治的刚性和保障推动文明生活方式、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