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0-12-16     来源:     作者:

东兴两委换届工作方案

 

按照巴音陶亥镇党委关于村两委”换届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巴音陶亥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换届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东兴村选出好班子、换出好状态、形成好风气、健全好机制,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依法依规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换届工作的主导权,严格落实换届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律不变通,确保换届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有效。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把政治观、廉洁关、品行关,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切实选优配强基层组织带头人,实现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提升。坚持发扬基层民主,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机制,尊重党员和群众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三)时间安排。

党总支换届工作:20201210-2020110日。

“两委”换届工作202131日前完成。

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2021315日前完成。

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集中选举日,按照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总体时间安排研究确定。

(四)工作目标坚持把好政策关、准备关、素质关、程序关、风气关五关,选优村党组织带头人,村党组织班子结构得到优化,年龄较轻、学历较高的成员明显增加,成员素质、班子整体功能明显提升,确保实现“5100%”,即100%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选举一次成功,100%双强双好的人选上来,100%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100%实现村配备一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100%实现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要高于50%

二、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

(一)候选人资格条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引导群众把双好双强的人员推选为候选人。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公道正派、作风民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够全身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视野开阔,敢闯敢拼,具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能够引领群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适应农村基层治理和民族工作需要,善于解决突出矛盾、处理复杂问题,能够协调辖区内各类组织开展工作。

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大学生村官、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中选拔两委成员,也可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物色。坚持既重品德也重才干,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确定为候选人,通过预选提名的取消候选人资格,通过另选他人当选的当选无效:

1.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积极甚至消极对抗,或拒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组织依法依规作出的决议决定的。

2. 受过刑事处罚,或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的;1年内被处行政拘留的。

3. 因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因赌博受过行政拘留的或涉黄涉毒受处理不满3年的。

4. 涉及黑恶势力或被认定为村霸的。

5. 失信被执行在未履行义务期间的,因恶意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未满3年的。

6. 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热衷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经批评教育仍不悔改的。

7. 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不满2年的;受到开除党籍或党内除名处分不满5年的。

8. 在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工作中,因不担当、不作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利用民族问题蛊惑、煽动他人消极抵制造成不良影响的。

9. 在担任村两委干部期间,因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涉农涉牧资金、帮扶资金、社会救助资金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10. 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其他专项审计中存在问题线索尚未查清的。

1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12. 原村两委成员近2年内被责令辞职、免职、罢免,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或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

13. 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14. 违反组织管理规定,拒不整改;不遵守村规民约,不履行村民义务,造成恶劣影响的。

15. 违反信访条例规定,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或非正常上访,造成恶劣影响或经组织批评教育仍不悔改的。

16. 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或以造谣、诬告、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的;在以往村两委换届中存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破坏换届选举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

17. 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4类违规违纪问题,且经分析认定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不予承认党员身份的。

18. 私心严重、搞宗族派性的;拉帮结派,乱搞小集团活动或其他非组织活动的;闹无原则纠纷、破坏班子团结,或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履行所承担工作职责,拒不整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19. 丧失行为能力,或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等其他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情形。

(二)两委成员职数。

村党总支委员5人,村委会成员3人,推行村党总支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至少实现1人交叉任职,两委成员最多不超过7人。村党总支应设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一肩挑的村可设党总支副书记。

(三)积极推行一肩挑积极推行村党总支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不搞一刀切,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党总支书记人选。

(四)执行村级组织成员任职回避制度。一肩挑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与其他两委成员之间,凡有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近血亲(三代以内直系和旁系血亲)的,不能同时担任村级组织成员。若属需回避的人员被同时推荐为村级组织候选人,要按照得票多少、竞选职务层级和候选人条件,并征求相关人选意见后,确定其中1人为村级组织候选人。其他村两委成员实行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回避。村监督委员会成员,与村级财务管理人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之间实行近亲属回避。

    (六)优化班子结构。优化年龄结构,新选任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年龄超过60岁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可以继续留任。原则上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注重从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招录人员中选拔年轻干部。优化性别结构,坚持专职专选,保证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优化知识结构,新选任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村两委班子成员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要高于上届。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优化班子结构,推行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已交叉任职的党组织班子成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高于50%

三、换届方法和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01210日前)

1. 成立选举机构。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配备专门人员,推动换届工作有序开展。

2. 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选举方案。选举方案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做到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无缝衔接、有序推进。1214日前报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村党组织换届阶段(2021110前)

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采取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镇党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产生。

1. 党员动员党员登记1210日至1218)。  

对组织关系和户籍在本村,且长期在本村居住的党员,要通过集中办理上门入户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并登记

对组织关系在本村,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要通过公告、电话和微信等方式通知到本人并登记,动员他们积极返乡参与推荐和参加选举

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5党员进行认真走访,形成入户走访不能参选党员和家属情况记录,呈报《部分党员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的请示》收到镇党委批复后,村党总支立即召开党员大会审查通过公示参加党员大会的名单,公示期5日(公示期须于1218日结束)。

2. 开展任期考评(1211日至1220)。镇党委的任期考评,对现任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任期目标考评,考评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公布,考评结果作为确定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不能胜任的两委成员坚决不予留任,确保候选人质量。未完成任期目标考评或未严格按程序要求组织考评的,不得组织换届选举。

3. 开展党员和群众推荐、报名1211日至1220)。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提出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50%,推荐有效。推荐票当场唱票、计票,并公布推荐结果。村党组织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镇换届指导组组织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镇党委设置的《岗位报名表》进行报名,于1215日前报镇党委不经过两推的,一律不得进入选举环节。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同步进行预报名,实现两委班子成员同报名、同考察、同联审

4. 初审村委会成员参选人。12151220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预报名人数较多的,进行组织测评和入户征求意见,并结合镇党委日常掌握情况合理确定候选人后,对参选人名单进行初审,报镇党委。

5. 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12151220)。由镇党委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反馈到村党总支后,本村党总支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报镇党委。

6. 对预备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12201230)。由镇党委对预备人选考察对象任职资格进行初审把关提交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联审意见书面反馈镇党委后,对审查合格的,镇党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村党组织书记人选邀请区委组织部参与考察,形成考察意见后反馈村党总支村党组织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村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之后将预备人选名单报镇党委,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后批复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再行批复。

7. 召开党员大会选举(202117)。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选举。开党员大会时,在选举中,可以先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再选书记、副书记;也可以直接选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三)村民委员会换届阶段(202131日前)

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全部实行直接选举,保证村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1. 组建村民选举委员会(2021115日前)。村党组织换届完成后,各村在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须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依法推选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任意指定、撤换。提倡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提倡将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村民党员代表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2. 组织选民登记(2021125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对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资格审查和登记工作,确保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民名单于选举日20日前公布。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规定的选民资格登记情形,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及时公布选民名单。

1)在村选民登记中,对户籍在本村且长期在本村居住的村民,要通过集中办理、上门入户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选民登记;

2)对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或外出务工经商的,要通过公告、电话和微信等方式通知到本人,动员他们返乡投票或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直系亲属代为投票,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公布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单;

3)对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或者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本人申请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进行选民登记;

4)对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经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不登记为选民;

5)对户籍在本村,登记期间不在本村居住,与本村无联系,下落不明,找不到本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无法告知的,公示5日无异议后,不登记为选民;

6)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的公民,不登记为选民;

7)对申请参加选举的选派到村任职的干部、包村干部,派驻村时间可作为在村居住时间计算,达到1年以上的以及户籍和居住地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出生成长的,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可以进行选民登记。

3. 候选人提名和组织考察、资格审查(2021215日前)。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采取报名方式。符合条件拟参加选举的选民,在规定日期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表明参选意愿和参选职务。要积极鼓励妇女特别是村妇代会主任作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实行村民委员会妇女成员专职专选,确保村民委员会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村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参选名单进行初审后,报镇党委进行组织考察,并由镇党委按照程序提交区有关部门进行资格联审,根据组织考察和资格联审情况,依法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5日前公布,提交选举。

4. 投票选举(2021225日前)。要认真做到四个规范规范选举大会程序。选举时,可以采取召开选举大会或设立投票站的方式进行。其中,采取选举大会方式的,可以组织全体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集中统一投票,也可以设立中心选举会场辅之以分会场分别投票,可根据实际情况为老弱病残等不能到场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辅助设立流动票箱,流动票箱的使用和行走路线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方案,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报镇换届工作指导组备案;采取投票站方式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投票站开放时间内自由投票,不宜再设立流动票箱村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及时公布选举日、投票方式、投票时间和投票地点,选举日和投票方式、时间、地点一经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如遇不可抗力,或无法产生候选人等因素,需要变更的,应当报镇换届工作指导组批准并及时公告。切实履行报告选举筹备情况、通过选举办法、候选人竞职陈述、组织填票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规范候选人竞争行为镇党委要加强对候选人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的审核把关,其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其他村民的权利,不得对竞争对手进行人身攻击。规范投票行为。加强投票现场管控,坚持和完善秘密写票制度,严格按规定要求规范委托投票,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配备足够工作力量。规范回避制度。实行候选人现场回避,候选人在选举日先集中投票,再集体回避,不得在选举现场影响选民自主投票。选情复杂的村,要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全程保障,坚决维护好选举现场秩序。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阶段(2021315日前)

    在选举产生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后,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党组织要严把人选关口。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设主任1名,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可以连选连任。推选工作由村党组织主持,候选人由村党组织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产生经镇党委审核后确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担任,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与村民委员会成员全部交叉任职的由其他党员担任,鼓励群团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通过民主选举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五)后续工作阶段(2021325日前)

    1. 班子工作交接。在村两委换届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的移交工作,帮助新班子熟悉情况、开展工作。同时,及时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并更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 组织岗前培训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在换届后一年内,参加1次区级以上集中培训,其他村干部由镇党委统筹组织培训。

3. 严格规范管理。健全村级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完善日常履职管理、激励保障、后备干部培养、不称职村干部的退出办法等制度机制。

4. 选举配套工作。要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通盘考虑、统筹安排、交叉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健全各类组织。

实行村两委班子成员按照有关规定兼任其他村组织负责人,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妇联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兼任,村共青团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村两委班子中35周岁以下的党员或者共青团员成员兼任。确保各类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六)检查和总结阶段(2021325日至415日前)

1. 资料整理归档。选举过程中形成的选票等应存档材料,要装入档案袋,并按要求进行整理。上一届党总支(支部)、村委会自新一届党支部、村委会产生后10日内向新一届党支部、村委会移交档案资料。移交时,要履行交接手续,做到帐物相符。新一届村委会应明确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确定具体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确保本村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

2. 做好换届总结。选举工作结束后,积极配合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对各村党组织和村委员会换届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四、严肃换届纪律

    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换届纪律,不得以个人名义影响和干扰村换届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措施,做细做实人选政治关、能力关、廉洁关、品行关的审查把关工作,以坚决的态度狠刹歪风邪气。拉票贿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