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党建办发〔2015〕3号
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严以律己专题学习研讨的通知》的通知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海南工业园党工委和市第三人民医院:
现将中共乌海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严以律己专题学习研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班子按照要求于8月20日前开展专题研讨,如遇特殊情况不得晚于8月25日,并及时向区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各班子要提前做好专题研讨方案,并于专题研讨前3天将专题研讨方案和领导个人发言提纲报送至区委组织部311室。
中共海南区委党的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