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党建办发〔2015〕4号
关于建立“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六项制度的通知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海南工业园党工委、市第三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明确“三严三实”学习研讨的主题和内容,严格落实学习研讨的方法和要求,着力查摆和解决不严不实问题,保障专题研讨的质量和效果,区委党建办现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6项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参学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执行。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制度,做好各类记录,建立各类档案,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收集整理,避免档案资料不全、记录和档案分散、“碎片化”、“轻视化”等现象发生。
一、建立健全“四个一”考勤制度。抓好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双休日讲座、支部学习会“四个一”学习,对应建立考勤档案,档案要规范、齐全,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学情况。
二、落实“四个一”请销假制度。各部门各单位班子成员不能参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双休日讲座、支部学习会时,要及时履行请假手续,并向区委书记书面请假。
三、健全完善党课、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支部学习记录制度。每项内容都要有专门的记录本,指定专人规范记录。
四、党委(党组)书记审阅把关交流研讨材料制度。每次专题研讨前,所有班子成员都要亲自撰写、亲自准备交流研讨材料,不能过于简单、不够深刻。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审阅把关,审核不通过不能召开专题研讨会。
五、落实建立“不严不实”问题台账制度。每次研讨结束后,要建立班子和个人“不严不实”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时限、提出整改措施。
六、建立“三严三实”月报告制度。各部门各单位每月24日前,要向区委党建办报送当月开展专题党课、双休日讲座、支部学习会、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不严不实”问题查摆及整改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做到专人负责、按时上报。
海南区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7日
海南区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