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村民小组部分村民:
2016年4月20日拉僧庙镇曙光村委会接到曙光村民小组部分村民信访问题经村委会会议答复如下:
第三条:荣乌高速线上占用村集体的渠、路、防护林、个人树木的问题的答复。
经曙光村委会与海南区征拆局对接,现公路施工面所占集体的渠、路、林和个人树木的征收,海南区征拆局已留好影像资料,待后续工作完成后一次性给予结算补偿。
第八条:征收曙光村小组的荒地补偿款16.8万,存在征收荒地界限不明的问题的答复。
2015年,由海南拆迁局、拉僧庙镇政府召集曙光村委会,曙光小组,瓦窑小组,到拉僧庙镇政府按照荣乌施工图纸上指认曙光小组荒地路基占用界限,当时由于设计单位不清楚曙光村民小组的界限,所以将南至曙光小组和瓦窑小组河槽中线,北至赛罕乌素河畔村河槽南线,划归曙光小组,共计评估价为25万多元。后经海南区房屋拆收局、拉僧庙镇政府、曙光村村委会、曙光小组和瓦窑小组负责人及部分村民代表共同到现场指认地界,确认南至曙光小组和瓦窑小组河槽中线(此次指认地界只作为荣乌线内占地,不做为村组划界)北至赢峰洗煤厂河槽南小坡上。面积由评估公司测量并出具评估报告,按评估报告面积核算价格,进行补偿。
曙光村村委会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