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12     来源:     作者:

图片

图片
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
鉴于目前我市周边地区呈现疫情多点散发、快速增长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我区疫情突发情况下人员组织动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坚决服从防疫大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带头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坚决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以最大努力、最快速度、最小代价赢得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权,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任务,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及时解决具体问题。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特别是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工作,积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敢挑重担、敢上头阵、敢打硬仗。
2.发挥组织优势作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从现在开始要随时待命,主动与包联共建小区对接,提前熟悉了解所包联小区相关工作,确保一旦疫情突发,能够第一时间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迅速组织本单位下沉干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深化“双报到双报告双考核”制度,发动本单位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工作之余到居住地小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村(社区)党组织要全面强化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全面准确掌握所辖居住人口、可下沉力量等相关信息,主动与所包联的单位党组织对接联系,做好下沉人员岗位配置、信息培训等相关准备工作。要建立村(社区)登记报告制度,采取分片包干、全覆盖排查等方式,及时做好涉疫地区来(返)乌人员排查、核酸检测和隔离管控等工作。重点掌握辖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情况和需求,实施台账式管理,实现精准关爱帮扶。各行业领域党组织要积极协助本行业领域疫情防控的监管服务工作,组织动员党员、职工、普通群众自觉参与疫情防控,建立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
3.推动各方力量下沉。各村(社区)要及时建立志愿服务队群,将驻区企事业单位党员和辖区居民党员纳入常态化管理,党员志愿服务队员要主动下沉到所属镇(街道)、村(社区),参与当地的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协助做好查验“两码”、测量体温、上门摸排等工作,充实一线疫情防控力量。
4.坚持党员示范带头。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示范带头作表率,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响应组织号召,坚守岗位,时刻保持实战状态,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带头落实个人防控责任,自觉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要如实报告个人信息,不隐瞒,不谎报,接到核酸检测异常、密接、次密接等有关协查电话或健康码异常等情形,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告情况。带头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规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信谣、不传谣,敢于制止不良现象。
5.落实疫情防控相关举措。各级党组织要立足职责、主动作为,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一方面,在疫情发生后,能够第一时间落实好疫情防控一线党旗飘起来、党员干部身份亮出来、党员先锋岗立起来、关键时刻党员干部站出来、临时党组织建起来、网格管理服务实起来、严管厚爱导向树起来等“七个起来”的要求。另一方面,能够第一时间把党建引领组织力发挥要落细落实、精准排查严防死守要落细落实、整合力量联防联控要落细落实、党员报到志愿攻坚要落细落实、帮扶代办暖心服务要落细落实、科学防护宣传引导要落细落实、关爱激励人文关怀要落细落实、协调各方保障供给要落细落实的“八个落细落实”要求落到实处。
6.及时帮助群众解难。要采取电话随访、上门走访等方式,及时了解居家隔离、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的生活状况,积极帮助排忧解难。要充分利用“微网格+党员联户”工作机制,发挥网格员、党员中心户、党员先锋户作用,帮助困难群众、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做好代购代办等便民服务,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7.注重一线考察干部。区委组织部将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的表现作为职级晋升和岗位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防控工作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特别是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在防疫一线发现、考察、培养先进分子,及时将冲锋在前、信念坚定、表现突出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8.加大关心关爱力度。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强化交通食宿、防护物资等方面的保障支持。要科学调配工作力量,统筹安排一线工作人员轮休调休。要为敢抓敢管、勇于担当的防疫一线工作人员撑腰鼓劲,加大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力度。
9.大力宣传典型事迹。要注重发现和总结疫情防控中涌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典型,广泛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营造不畏艰险、敢于胜利、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共海南区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