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现将重点地区动态调整公告如下:
1.10月11日:内蒙古阿拉善盟、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2.10月13日:甘肃省嘉峪关市、陇南市、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吴忠市;
3.10月14日;湖南省长沙市、甘肃省张掖市;
4.10月15日:北京市丰台区、海淀区、河北省邢台市、甘肃省兰州市;
5.10月16日:宁夏银川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北京市昌平区、湖北省天门市、青海省海东市;
6.10月17日:河北省保定市;
7.10月18日:湖南省株洲市;
8.10月1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
9.10月20日:四川省自贡市;
10.10月21日:山东省日照市;
11.10月22日:黑龙江省黑河市;
12.10月24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上述地区对应时间以来,来(返)乌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乌海流动,无法第一时间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入市第一地点向酒店、社区和单位等报备,由辖区组织在8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待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随着国内疫情发生变化,各区指挥部要适时动态调整疫情管控措施,不得擅自更改、加码管控措施。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