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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乌素镇党委工作职责,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 2018-04-11     来源:     作者:

1、镇政府领导班子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各分管领导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2、镇政府召开的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的各种会议,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3、各中心、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各个阶段镇政府的工作任务,切实做好本中心、办公室人员工作的统筹安排。

4、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聚众聊天、上网玩游戏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5、机关工作人员要及时组织、办理承担的各项工作,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要求完成。

6、各中心、办公室之间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对交叉性工作和需有关各中心、办公室配合支持的工作,由各中心、办公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出面协调办理。

7、对来访或办事的群众,要做到语言文明,热情周到,态度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