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区召开中共乌海市海南区第九届委员会第3次常委会议

发布时间: 2021-08-20     来源: 活力海南     作者:

8月19日,中共乌海市海南区第九届委员会第3次常委会议召开。区委书记于志永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丁未、区政协主席赵维厚、区委常委姚荣飚、张育田、贾飞、纪欣超、赵泽宁、耿直、魏兆东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乌海市第七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
于志永强调,学习贯彻落实市委七届第十三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四大班子要带头组织学习,深入研究贯彻落实,按照全会审议通过的乌海市《关于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新征程上奋力书写内蒙古发展新篇章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一项一项抓好落实,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细落到位。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海南区出席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五章 申诉与控告

第九十六条 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公务员不因申请复核、提出申诉而被加重处理。第九十七条 公务员申诉的受理机关审查认定人事处理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第九十八条 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第九十九条 公务员提出申诉、控告,应当尊重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