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党的基层组织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怎么产生?
答: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进行选举。
2.问:选举结束后,村、社区党组织应向镇(街道)党(工)委报告哪些内容?
答:报告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党员大会召开情况和选举情况,包括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书记、副书记选举中获得的票数等。
3.问:在本次换届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有哪些要求?
答: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引导群众把“双好双强”的人员推选为候选人。
(1)思想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道德品行好。公道正派、作风民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够全身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3)带富能力强。视野开阔,敢闯敢拼,具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能够引领群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4)协调能力强。适应城乡基层治理和民族工作需要,善于解决突出矛盾、处理复杂问题,能够协调辖区内各类组织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