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8日至6月30日,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二轮巡视第十一巡视组对乌海市开展“专项+常规”巡视。7月21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乌海市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期(3个月)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
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严格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检视市委常委会自身和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的试金石,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以赴、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科学安排部署。7月21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专项巡视意见后,市委从“两个维护”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当日立即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有关规定和要求,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照自治区党委专项巡视反馈的38个问题,照单全收、全面认领,按照“可操作、可落地、可检核”原则,细化整改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逐条确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地毯式”整改。先后召开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5次,安排部署、加强调度,研究推动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巡视整改有方案、有举措、有清单、有时限、有责任、有机制,全面压实做细整改工作,着力以整改带动整体发展水平提升。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市委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长和市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为成员,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整改工作组,市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5个整改工作组分别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担任组长、副组长。市委书记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程加强整改工作领导,先后主持召开有关巡视及整改工作会议9次,实地督导相关问题整改5次。相关市级领导召开会议研究、调度工作20余次,分别带头实地督导问题整改,持续跟进抓实分管领域巡视整改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形成了市委常委会负总责、市委书记带头、党政班子成员积极担责、有关部门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同向发力抓落实的强大整改合力。
(三)严格督查督办,推动整改落实。健全务实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乌海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办法(试行)》,建立定期调度、半月报告、督查督导、对账销号、“红黄绿”动态预警管理等机制,以及挂图上墙每日分析、每日标记、每日盯办作战体系,定期盘点通报整改进展,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完成一个标记一个、核实一个、销账一个,确保整改不落项、严实细。组建12个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了解等方式,对所有拟销号和重点难点、需加快整改及日常发现整改不足问题开展3批次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四)突出举一反三,强化制度建设。坚持系统施治,把巡视整改与推进重点工作相结合,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狠抓问题整改同时,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先后制定《乌海市加快推进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五大任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乌海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乌海市网络意识形态阵地日常管理制度》等制度28项,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规范一个领域,着力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将巡视整改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重要指标,完善措施,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五)主动协调对接,加速推动整改。积极对接自治区有关部门,针对方案制定、整改推进、工作要求等,争取业务指导和联动整改支持,推动我市巡视整改工作高质量开展。围绕制定的各项整改工作方案,主动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并对反馈的意见建议,逐条对照、逐项研究落实完善;认真用好巡视整改管理系统,严格落实工作提示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评。相关部门围绕“僵尸”账号等问题,积极协调自治区党委网信办等单位联动整改,得到有关方面大力支持,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二、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真改实改
坚决扛牢整改政治责任,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围绕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
(一)扛牢政治责任,扎实推进五大任务落地落实
1. 完善五大任务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印发《乌海市加快推进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五大任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乌海市加快推进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五大任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乌海市加快推进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五大任务工作领导小组专项组工作细则》《乌海市加快推进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五大任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各工作组工作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全力保障“五大任务”实现高效运转。二是加强督促落实。细化分解制度体系建设、重点项目推进、问题排查整改、政策资金保障四个方面任务台账,逐条逐项明确工作落实举措和序时进度计划,按月调度,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及时反馈发现问题并列入督办台账。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实考准各级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倒逼有关部门树立交账意识,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2. 全力推进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一是抓好矿区开采及运输道路扬尘污染整治。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一体推进“治矿、治企、治水、治车、治路、治气、治场”的“七治”举措,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严控矿山企业各环节扬尘污染,组织召开爆破抑尘技术研讨会、全市示范煤矿座谈交流会,积极推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新方法和新途径。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矿山治理主体责任,推动露天煤矿(采空区)改进生产技术、完善设施配备、落实抑尘措施,确保装车和排弃过程不起尘。加大矿区环境监管力度,在全市露天煤矿企业矿区边界安装TSP、PM10自动监测设施,精准监控企业扬尘污染情况,加强处理智慧管控扬尘案件和生产作业扬尘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根据“乌海市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项目”颗粒物激光雷达、微站监测数据,对重点管控地段提出具体管控要求。开展全市范围内起尘点摸排整改工作,在矿区排土场、裸露地块等易起尘部位铺设草帘或喷洒抑尘剂。加强矿区道路路域环境治理,完成矿区道路土路口封闭硬化工作,对全市矿区公共道路和企业连接线进行清扫保洁。通过整改,矿区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优良天数同比增加59天,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0.1%。
二是系统谋划布局防沙治沙工程。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政府市长和市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区、相关市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召开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会议2次,安排部署荒漠化防治相关工作。印发《乌海市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乌海市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编制“三北”工程实施方案、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乌海市实施方案,将防沙治沙工程项目纳入《乌海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三是持之以恒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参照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标准,组织不参与整合的保留矿山和条件相对成熟矿山开展自评工作。按照非煤矿山整合方案,坚持“边治理、边整合”,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与高校科研团队合作开展矿山植被恢复试验,形成《关于开展全市矿区生态恢复治理及植被恢复相关规范编制工作的报告》。
四是依法查处露天煤矿排土违法占地行为。对违法行为立案并下达处罚决定,形成排土场案件“以案释法”说明,在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开。建立在期矿权企业用地手续办理情况工作台账,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分类有序推动用地手续办理。通过借助土地卫片图斑并派出2350人次开展违法占地巡查工作,基本实现矿区用地情况全面监管。
五是依法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占地行为。加大对违法征占用林地草原行为查处力度。涉及违法征占用林地草原问题项目已查处到位并取得林草手续。常态化开展林地草原巡查260余次。
六是科学谋划乌海湖冲沙清淤工作。编制《乌海湖生态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通过加强湖区生态空间管控、强化湖区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创新湖区清淤及泥沙资源化利用、推动环湖产业布局优化发展与基础设施提升等主要举措,逐步构建“一心、三带、多区、三协同”的乌海湖保护开发利用格局。
七是加强黄河两侧滩涂湿地保护。坚决扛起黄河入蒙首站首责,编制完成《乌海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将海南区兔岛滩涂湿地列入《乌海市湿地发展总体规划(2023—2030年)》,治理黄河干流岸线51.5公里,在黄河滩涂候鸟迁徙重要区域安装高清监控设施,开展沿黄巡查巡护和执法检查583人次。
八是加快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成立市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4个整改工作组,开展专题调度11次,加快推动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建立市级领导包联和定期调度核查通报工作机制,实地核查整改进展11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切实做好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3. 加大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力度
一是强化展陈场馆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全市展陈场馆审查备案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核实问题情况,未备案展陈场馆全部整改完毕。建立展陈场馆日常巡查机制,规范展览的筹备、组织、审核、布展、宣教、维护、评估、报审、报备流程,多部门联合动态排查各类展陈场馆布展、宣教、维护情况。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博物馆陈列展览大纲评审备案管理规定》,落实陈列展览大纲和讲解词“三审制”和报备制度。举办专题培训会议,持续提升工作能力。
二是规范管理政务类新媒体账号。制定《乌海市网络意识形态阵地日常管理制度》,对政务新媒体平台开设流程和运维管理、信息发布、审核管理等责任作出具体要求。将《乌海市网络意识形态阵地日常管理制度》等内容纳入党校培训主体班次,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专题培训班。将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关工作列入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内容,对7个部门开展巡察。将相关工作纳入2023年度考核体系,建立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台账,强化日常考核结果运用,把用网治网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各类会议16次,带头开展调研督导、巡查检查20次,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制发《乌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及乌海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年度任务清单》《乌海市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和《乌海市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和工作任务,厘清属地和行业监管职能,强化“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制发《乌海市应急管理工作综合考核奖惩办法》,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财政预算,明确应急管理工作通报、警示、约谈措施,强化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重大隐患2023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重大隐患整改。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宣传“十进”、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等形式多样宣传活动,设置展板10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开展执法人员培训156期、6127人次。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工业园区亿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气化车间发生高压气体喷出事故后,第一时间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 高质量推进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印发《乌海市氢能产业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能源岛综合体项目“联审联批联验”工作流程(试行)》,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审批流程,合力推动氢能产业加快发展。通过组织召开自治区新能源政策宣讲及征求意见交流座谈会,宣讲风光制氢项目相关政策,推动再生能源制氢、焦炉煤气制氢、加氢制氢一体站、“油气电氢四位一体”能源综合体等项目建设投产。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氢能产业规划目标,推进相关项目开展产能升级技改,氢能产业加快发展。
二是有序推进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乌海市焦化行业有序关停淘汰工作的通知》,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派驻工作组进驻关停企业、指导企业制定关停方案等措施,全力推进关停工作。
三是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剖析新能源项目未按要求建成并网原因,规范履行废止手续。建立新能源项目储备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乌海市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落实新能源项目申报准入条件、用地排查、负荷项目等方面要求。实行新能源项目周调度机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问题,督促企业进一步明确项目投资计划及承诺建成并网时间,进一步推动项目加快建设。
5. 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一是着力转变农业灌溉方式。印发《乌海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通过深入农区开展“农业要发展,节水要先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和教育农区居民进一步增强用水忧患意识和农业节水意识。大力推广农业和农艺节水技术措施,印发《2023年乌海市推进农业节水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农业生产节水目标,实施三个千亩示范片和一个高产村项目,推广无膜浅埋滴灌水肥一体化、可降解膜下水肥一体化等农业节水技术,对渠首及重点分水口加装计量设施并在线监控,推动实现农业生产标准化、科学化,进一步提升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全力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2023—2025年)》,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专班,将具备建设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录入项目储备库,启动实施高标准农田基础配套项目。
二是盘活部分闲置农业资源。制定《乌海市闲置农业设施温室盘活方案》,明确各区年度盘活任务,实化细化盘活措施,持续推进闲置设施盘活工作。组织“市—区—镇—村”四级人员+第三方测绘单位逐村逐地块拉网式摸底排查,形成“1+4+N”数据体系和设施农业数据库,完成设施农业摸底调查工作。
三是加大苦咸水改造工程管护力度。将苦咸水改造工程日常运行维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明确专人对设备进行日常保养监管,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 加快打开全面向北开放步伐
一是多措并举搭建对外开放平台。制定分类培训计划,提高企业外贸技术人才业务能力。启动“内蒙古跨境电商盟市行·乌海站”活动,组织企业参加跨境物流体系建设、海外仓运营管理交流会和2023年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线上专题培训,帮助企业了解对外贸易新业态,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邀请跨境电商平台宣讲业务,帮助企业开拓国际视野,提高进出口业务能力。召开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座谈会,深入调研代理企业服务情况、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服务代理能力。在支持现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基础上,积极培育2家本土贸易企业,提供通关、报检、退税、融资、信保等全流程服务,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质增效。
二是加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编制外资投资项目政策文件汇编,落实《乌海市全面提升外商投资服务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包保服务机制,定期调度外资项目包装、引进、签约落地情况。汇总全市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形成项目台账,深入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提升外资项目服务水平。参加自治区中蒙博览会和跨国公司内蒙古行活动,组织相关外资企业参加进博会,宣传我市精细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优势产业链条,重点展示特色产业、特色产品、各工业园区和招商引资项目,积极对接与我市产业发展战略匹配的跨国公司,努力寻求更多合作机会。组织召开引进外资座谈会,拓宽外资招商渠道。通过内蒙古乌海市(上海)招商推介会,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以及重点商协会建立联系,积极邀请意向开展合作企业来乌海考察兴业。
三是注入对外贸易发展新动能。持续跟进2个千亿级产业集群、5个超百亿级全产业链群企业,点对点挖掘和提供对外贸易服务,支持开展自营出口。召开外贸业绩回流座谈会,宣讲《乌海市关于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对企业自营开展进出口业务一对一解答和服务。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全力推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有形有感有效做好党的民族工作。
一是加大干部民族政策理论培训力度。聚焦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推动党的民族政策理论学习提质增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内容,开展“集中走访调研,密切联系群众”主题党日活动,举办打卡红色教育基地、知识竞赛等活动1700余次。深入研究民族工作理论,形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守望相助,守牢民族团结的生命线》等课题库,不断提升培训质效。
二是积极打造各民族共享文化符号。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到“来沙漠看海”“中国书法城”等城市品牌建设中,成功举办一系列线上线下丰富多彩的宣传、演出、展览等文化活动3575场次,累计点击量32.9万人,受众178.8万人。发布《乌海你向往的远方》等旅游攻略推介视频,全面推广“来沙漠看海”文化旅游品牌。深入推进“两个打造”工作,常态化开办各类公益辅导培训1377场,服务6.75万人次。将地域特色优势嵌入文旅活动,积极宣传推介城市名片。借力大型展会平台全面展现乌海文化产业发展成果,组织乌海文旅企业参加各类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成功举办“5.19”中国旅游日乌海主题活动、2023年城市美好生活节,“内蒙古乌海‘母亲河之旅’马拉松赛道”“黄河入蒙第一站线上博物馆”2个项目被认定为2023年度自治区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承办第十三届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天津)内蒙古展区,成功举办2023乌海沙漠葡萄酒文化旅游节,吉奥尼蛇龙珠干红葡萄酒获得自治区第二届文化品牌(IP)创意设计大赛最佳设计奖,推动打造沙漠葡萄酒之城城市文化品牌。
三是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鼓励各类展陈场馆、公共场所利用数字化手段开展宣传并及时更新展陈内容,充分体现党的二十大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点内容,并开展2轮督查工作。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主题月”等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在全市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第一党支部纪念馆复原工作生活场景展馆精减相关展板10块,增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书法作品8幅,新设石榴籽教室3处。在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讲解词中更多融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例。截至目前,第一党支部纪念馆累计开展主题党日、“三会一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宣讲等活动420场,1.4万人次参加。
(三)坚决推动“五个大起底”任务落细落实
深入贯彻落实“五个大起底”行动,结合实际建立常态长效机制,确保“五个大起底”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完善“五个大起底”长效机制。印发《乌海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乌海市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制度(试行)》和《乌海市防范项目手续长期待批工作机制》《乌海市防止资金沉淀工作机制》《乌海市提升开发区资源要素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工业项目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乌海市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机制》等6个制度文件。“五个大起底”各项长效机制健全完善、运行顺畅。
二是深入推进“五个大起底”行动。将开展“五个大起底”行动作为重大工作任务,推动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待批项目方面。全面梳理各项审批事项,分类建立台账,采取压缩审批流程、开通绿色通道等措施,实现项目应批尽批、动态清零。“半拉子”工程方面。全面梳理全市工程项目建设情况,通过招商引资、合作开发、资产重组、转让拍卖等方式分类处置,“半拉子”工程全部整改完毕并销号。沉淀资金方面。全面梳理全市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公共资金使用监督,开展沉淀资金清理盘活工作,该收回的沉淀资金坚决收回,收回后统一编入预算、重新分配使用,全力推进沉淀资金应收尽收。批而未供和闲置用地方面。全面梳理全市土地供应情况,多措并举处置批而未供和供而未建等各类闲置土地。自治区下达“十四五”期间闲置土地任务全部完成处置,2023年批而未供土地完成年度消化任务110%。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方面。制定《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入园项目控制性指标体系》,全面保障开发区资源要素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所有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三是及时处置监管系统预警信息。按照《乌海市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制度(试行)》,从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签订、巡查任务分配、项目开竣工巡查以及档案建立等关键节点入手,全过程安排专人盯办,及时录入更新数据,切实加强批后监管力度。目前涉及的闲置土地全部完成处置,对系统预警信息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解决。加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监测监管系统填报状态日常检查,及时上传资料,防止形成系统内账面闲置。
三、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经过3个月的集中攻坚整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和全市各族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乌海市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保持恒心和韧劲,不断深化整改工作、扩大整改成效,以整改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有关要求,持续聚焦办好“两件大事”,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逐条逐项抓紧推进落实,坚决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二是进一步提升整改质效。坚持目标不变、要求不降、力度不减,一刻不停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严格落实定期调度、预警提示、自查自评等巡视整改工作机制,实施项目化推进、节点式督查、闭环式管理,推动各项巡视反馈意见高质量整改,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确保巡视整改成效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把巡视整改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有机结合,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紧密结合,切实转变观念,坚持举一反三,补齐工作短板,堵塞制度漏洞,严防屡改屡犯、边改边犯,切实发挥好巡视“利剑”作用,真正落深落细落实巡视“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3—8991069;邮政信箱:乌海市委办公室(乌海市学府街市行政中心A座1241办公室);电子邮箱:whswxsl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