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汗乌素党总支党务公开监督制度

发布时间: 2016-07-29     来源:     作者: 张玲

赛汗乌素党总支党务公开监督制度

为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及时收集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的为我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特制定如下工作监督制度:

一、凡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等党政法规要求公开的党务,凡不涉及党内秘密和工作机密的,都要全面公开。

  二、要主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为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创造条件,以设立监督咨询电话、意见箱等形式,受理党员和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党务公开监督员由支部支委会成员之外的其他党员组成。

四、党务公开监督员主要职责:对本村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意见,并向党支部反馈;参与支部组织的评议考核活动;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积极发挥作用,及时反映意见,充分履行监督职责。

五、定期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六、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全局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员在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督查,要求有关人员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七、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指出的存在的问题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