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强化换届纪律监督工作,有力保障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依规依纪依法顺利进行,自治区纪委监委现将受理信访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来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青城巷1号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 (邮编:010015)
来访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青城巷1号
举报电话:12388(全区统一举报电话,在区外拨打时请加拨区号)
网络举报:neimeng.12388.gov.cn
单位或个人如发现违反换届纪律有关问题,可及时通过以上方式、渠道据实反映,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特此公告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2021年4月7日